上虞城鎮失業人員登記指南

上虞城鎮失業人員登記由人力社保局受理。

審批事項

城鎮失業人員登記

申請條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要求的城鎮失業人員

申請材料

1: 就業轉失業人員:就業(失業)證、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原件,檔案存放證明、本人近期一寸照片2張及原工作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契約證書、失業登記證明書

2: 本市新增失業人員:身份證原件、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原件、畢業證書、一寸照片2張

辦理流程

本人攜帶相關資料到便民中心社保視窗辦理

辦理期限

0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

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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