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協會產業委員會

對本委員會的成員單位組織評定上海市消防產業誠信企業工作; 本委員會成員也是上海市消防協會單位會員,享有上海市消防協會會員的一切權利; 參加本委員會評定上海市消防產業誠信企業的申報等有關活動;

上海市消防協會消防產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上海市消防協會所屬學術性、行業性、服務性的分支機構,受中國消防協會下設的消防行業分會的業務指導。
委員會遵照上海市消防協會章程,根據上海市消防局關於改革行政審批辦法後,涉及本市消防產業發展和規範市場運作秩序的需要,團結和組織本市從事消防產業及相關企業積極開展有關消防產業和套用技術的交流和研究活動,以推廣套用消防新產品、新技術,提高消防科學技術水平,促進消防產業的發展。同時承擔起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開展為消防行業管理服務的功能,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委員會的任務
開展本市消防產業和套用科學技術的交流和研究,推廣套用消防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協調本市消防產業的技術諮詢和項目協作。組織和協調本市消防產業各單位會員之間的聯絡,增進相互了解和友誼;
研究探討對本市消防技術和產業的發展方向,開展行業基本情況調查,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的經濟、技術政策建議,參與制定與消防產業有關的地方消防標準規範,推進行業管理,提高全行業的整體素質;
收集和傳遞國內外消防產業科學技術的信息,努力做好為消防企業提供諮詢、培訓、市場調研、信息服務、產品展覽、國際商務、生產聯絡等服務工作。積極組織與國內外消防產業界的組織、團體和個人的友好聯繫和參加國內外消防產業界的學術交流活動;
引導和推動消防企業面向市場,建立適應消防行政審批改革的經營動作機制,發展橫向經濟聯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不斷提高消防企業的產品、項目質量和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競爭力;維護消防企業的合法權益;
隨著政府行政職能的轉變,逐步承擔起政府主管部門的委託,採取制定行業自律等措施,以規範本市消防市場經濟秩序;
對本委員會的成員單位組織評定上海市消防產業誠信企業工作;
委員會的成員
委員會根據協會章程,發展進入本市市場的消防產業及相關企業,自願加入上海市消防協會,成為單位會員。
原已是上海市消防協會單位會員的單位認同本工作條例的,可以自願申請成為本委員會成員。但不重複交納會費。
委員會的組織機構
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由全體成員民主選舉產生,並報上海市消防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其任期為二年,可以連選連任;
為便於開展經常工作,委員會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工作。辦公室設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工作人員若干名組成,主任和副主任人選由主任委員提名,報上海市消防協會秘書處備案;
委員會根據產業分類和工作需要,可設若干工作小組。
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全體會議,審定工作報告、討論年度工作計畫、修訂本條例等,遇有重大問題,需要召開全體會議時,由正、副主任委員決定。休會期間,由正、副主任委員主持日常工作。
委員會成員的權利
本委員會成員也是上海市消防協會單位會員,享有上海市消防協會會員的一切權利;
參加本委員會評定上海市消防產業誠信企業的申報等有關活動;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對委員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優先取得上海市消防協會和本委員會的學術和市場信息等相關資料;
根據協會章程和本工作條例,可推薦發展本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成員的義務
遵守上海市消防協會章程,執行本委員會的工作條例和各項決定,按時交納協會會費;
積極參加本委員會組織的有關消防科學技術的探討、研究和交流推廣消防新產品、新技術以及參加制定行業規範、服務標準等活動;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政府有關政策和行業自律措施;
努力完成協會和委員會委託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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