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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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抄、省和市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自、政策,擬訂全區文化市場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互,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全區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活動動。
(三)負責全區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察工作。
(四)負責全區文化經營活動的行業監管;負責監管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負責全區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區文化娛樂場所(遊藝場所、歌舞場所)、營業性演出、美術品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區網路遊戲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動漫、網路遊戲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區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印刷業、書刊、電子出版物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負責全區音像製品經營的審核、申報和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區出版物內容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監管工作;負責報刊社駐全區記者站的報批和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違法違規新聞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