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就業促進中心

上海市就業促進中心

上海市就業促進中心是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局級)。位於上海市長寧區天山路1800號,總機:62748577。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指導和協調全市17個區縣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勞動力資源管理、創業指導、來滬人員就業管理、職業培訓、外國人及港澳台人員就業管理、失業保險申領、專項就業補貼發放等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工作,落實就業促進的有關措施。負責全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規劃布點、設施配備、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等工作。作為上海市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緊密圍繞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始終堅持“服務至上,公信第一”的主旨,精心構建網上、網下兩個平台,指導、協調全市各區縣努力提供公益免費、嚴謹誠信、專業權威、人性便捷的公共就業服務。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的勞動就業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管理、指導和協調本市就業服務工作,落實促進就業的有關政策措施。

2、負責本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規劃布點、設施配備、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等工作。負責本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費和市級就業促進專項資金的預(決)算編制、核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市公共就業服務相關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管理和維護工作。

3、負責本市公共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工作,指導開展青年見習工作,規範失業登記和勞動力資源管理,開展勞動用工備案、失業人員檔案管理和勞動力資源調查,監測勞動力資源市場變化情況。

4、負責本市失業保險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失業保險實施細則,編制失業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報告,負責本市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情況的統計分析及檢查監督。

5、負責本市創業指導管理工作。落實創業政策,開展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商貿(服務)企業的認定、年檢等工作,負責市創業指導專家志願團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本市公益性勞動組織的日常管理和就業援助工作。

6、負責本市外地來滬人員的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就業政策,負責本市綜合保險的日常管理以及制度調整後的後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跨省市勞務協作和交流活動。

7、負責本市外國人、台港澳人員以及定居國外的回國人員來滬就業的申請受理、發證以及相關的服務工作。

8、負責本市職業培訓指導工作,制定職業培訓政策實施辦法,配合行政部門對培訓機構和培訓項目實施管理,協調職業培訓師資管理,指導開展教研活動,負責市級公共實訓基地的項目開發、提升及運行維護管理。

9、負責對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績效評估工作。

10、承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或交辦的其他職責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上海市就業促進中心設8個內設機構,內設機構規格為相當於副處級。

(一)辦公室(財務處)

(二)職業介紹處

(三)就業統計分析處

(四)來滬人員就業處

(五)創業指導處

(六)失業保險業務處

(七)職業培訓處(公共實訓處)

(八)國(境)外人員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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