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在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領導下,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市高校、中職校學生工作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運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負責全市高校、中職校學生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交流和其他服務工作。負責高校、中職校學生工作資料庫的日常管理、統計分析,建立畢業生就業信息監測體系。負責本市高校、中職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等相關工作,為上級主管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三、負責全市高校學生工作的相關事務受理及指導服務。
(一)負責全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含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的行政委託業務和代理業務。受理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並建立引進人才資料庫。為用人單位提供落戶畢業生的人事代理等服務。
(二)負責高校畢業生供需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統籌協調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建設工作,開展網路就業市場服務。
(三)承擔大學生職業生涯教育和創業教育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四)組織實施全市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等相關工作,承擔全市高校國家和本市獎、助學金有關工作;落實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等工作。開展其他高校學生資助工作。
(五)承擔全市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本專科學生、港澳台及華僑學生、外國留學生,成人高校本專科學生的學籍和學歷電子註冊工作。開展高等教育學歷網上查詢、認證(鑑定)服務工作。
四、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工作的相關受理及服務工作。
(一)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頂崗實習和就業情況統計與分析,建立畢業生統計工作電子檔案、資料庫。承擔中職校學生就業和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二)承擔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免費教育等學生資助工作,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幫困信息核實、匯總、分析。
(三)承擔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日常學籍管理、學歷證書印製發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