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縣機關事務局

2、負責行使縣政府賦予的縣機關大院後勤事務管理職能。 3、負責縣機關大院內的各類房屋、公共設施的管理及維修。 4、負責機關大院內水、電、供應和設施設備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概況

上栗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成立於1987年,為二級機構,1993年升格一級機構,1998年撤區設縣後更名為上栗縣縣直機關服務中心,為上栗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對外保留上栗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名稱,2006年成立縣委、縣政府接待處,為上栗縣機關事務局二級機構。
本局機關核定編制13人,局機關編制內人員參照執行公務員制度。
幾年來,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局的指導下,團結和帶領全局幹部職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奮力拚搏,圓滿完成了各項後勤管理、服務、保障工作任務,機關後勤管理保障、服務水平逐年提高,後勤隊伍整體素質明顯增強,後勤經濟快速平穩發展,先後被評為江西省衛生庭院、萍鄉市第八屆、第九屆、第十屆市級文明單位,多次被評為市局先進單位和縣廉潔自律先進單位、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職能職責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1、按照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確定製定縣直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全縣機關後勤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2、負責行使縣政府賦予的縣機關大院後勤事務管理職能。
3、負責縣機關大院內的各類房屋、公共設施的管理及維修。
4、負責機關大院內水、電、供應和設施設備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5、負責機關會議中心的管理和大中型會議、重大活動的保障工作。
6、負責機關大院內的文明創建、園林綠化、社會治安、消防安全、計畫生育、交通通訊。
7、承辦縣政府交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局長歐陽鈺明:主持縣機關事務局全面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領導和縣委辦、政府辦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副局長鄧紹清: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後勤服務、公車治理、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老幹部、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分管黨務和新農村掛點工作;負責聯繫市機管局對口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
副主任科員文蘭生: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審批、公共機構節能、基建、綜治工作,縣機關大院內的文明創建、園林綠化、安全保潔、交通通訊、信訪穩定、水電保障和設施設備管理維修工作,縣機關會議中心管理和大中型會議會務工作;負責聯繫市機管局相關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

內設機構

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6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綜合股、安保股、後勤服務中心、公共機構節能股、公務用車管理股。
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局機關各股室組織協調和外單位的聯繫、協調、溝通工作;做好局公文材料、信息下發和報送工作;做好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和供應工作;組織安排局機關的各類會議、學習和各項活動;做好公共機構節能、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的指導;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股職能職責:負責機關水、電、氣、動力設備安全使用和維修工作,負責與供電、供水部門的協調工作,縣機關會議中心管理和會務工作,做好機關院內施工組織、質量監督、驗收、擬報各項維修項目的施工內容和造價單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保股職能職責:負責安排、督查保衛人員日常值班,節假日值班,縣機關大院辦公區域巡邏和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縣機關衛生清潔、園林綠化、車輛停放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縣委縣政府重大會議、大型活動的會場布置、保潔、安保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職責:負責機關食堂日常工作,做好行政中心幹部職工工作用餐和縣委縣政府來賓用餐工作,保證食品衛生健康,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共機構節能股職責:負責指導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制訂節能計畫、措施、辦法和制度。做好能源消耗統計、匯總、上報工作。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知識。負責全縣節能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務用車管理股職責:負責全縣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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