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體系建構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體系建構

資本市場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聯結點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基本形式 中國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現狀

圖書信息

作 者: 張輝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體系建構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體系建構
叢 書 名: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者文庫·政法社會系列出 版 社: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ISBN:9787509718766 出版時間:2010-11-01版 次:1頁 數:254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商法

內容簡介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既源於公司法,又相對獨立於公司法。實際上,以上市公司治理為中心已經形成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法律規範,且顯露出資本市場法律規範主導的趨向。但目前沒有一部成文法以“上市公司法”命名,上市公司的法律調整仍處於不同效力層級、不同性質(綜合性和專門性)的法律規範堆積在一起的狀態。是採取上市公司集中統一立法的形式,還是明確授予資本市場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的立法權,從而在客觀上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納入資本市場法律規範的範疇,抑或保持目前分散且堆積式立法的現狀,但通過創設某種機制使上市公司法律規範之間保持融合,再或者有其他路徑?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僅基於資本市場的影響,上市公司的法律規範就已不可能由一部法律完成,而只能選擇以公司法或資本市場法律規範為主導的方式來完成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體系化建構的任務。若選擇前者,則必須給予資本市場監管機構制定上市公司組織法的權力,以回應資本市場立法實踐的需要;若選擇後者,則必須對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法制功能進行重新定位,以為擴充證券法對上市公司組織法的規範功能提供法律上的依據。

作者簡介

張輝,女,漢族,吉林長春人。2002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9月至2009年4月在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出站後調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工作。迄今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參編學術著作4部,譯著1部,另參與完成中國社會科學院、教育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組織的多項課題。主要獲獎情況為: 《公司社會責任:法律的位置》一文獲得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2009年度商法學優秀論文一等獎;《證券執法和解制度研究》(參與課題)榮獲2007年度中國證監會稽查集體嘉獎。
·查看全部>>

目錄

引言——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演進路徑
第一章 資本市場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聯結點
第一節 主體性聯結點:上市公司
一 上市公司的雙重地位
二 股東與投資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護
三 董事的身份及法律規範構成
第二節 功能性聯結點:資本市場功能
一 融資功能
二 投資功能
三 流通功能
第三節 規範性聯結點:證券法與公司法
一 法律規範上的關聯
二 立法技術上的關聯
第二章 資本市場法制的挑戰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體系
第一節 資本市場法律規範整理
一 資本市場法律規範的形式
二 資本市場法律規範的內容
第二節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另類形成路徑
一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基本形式
二 政府監管規則的公司法化
三 證券上市規則的公司法化
四 公司治理準則的公司法效力
第三節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執行機制的構建
一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內部執行機制
二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外部執行機制
三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司法執行機制
第四節 公司法法制功能檢視
一 公司法法制功能解釋
二 公司法法制功能虛化現象
第五節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體系化思考
一 上市公司與公司類型化
二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立法機制
三 上市公司的法律規範體系
第三章 資本市場競爭推動的上市公司治理規則的趨同性
第一節 資本市場競爭性發展的態勢
一 資本市場競爭的主角:資本市場監管機構和證券交易所
二 資本市場競爭的方式:規則競爭
三 資本市場競爭的結果:上市公司治理規則趨同
第二節 上市公司治理規則趨同的兩個樣本
一 樣本一:美國法:
二 樣本二:歐盟公司法
第三節 上市公司治理規則趨同的兩種形式
一 形式趨同
二 功能趨同
三 資本市場因素的權重差異
第四節 上市公司治理規則趨同的四種方式
一 強制性立法方式
二 法院裁判方式
三 倡導性規範方式
四 上市公司自我選擇方式
第四章 資本流動性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重構
第一節 資本流動與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
一 股權結構的公司法意義
二 資本流動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影響
三 上市公司立法對股權結構變動的應對
第二節 交叉持股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建構
一 交叉持股——資本流動的結果
二 交叉持股的公司法規制
三 交叉持股的資本市場法律規範
第三節 公司集團化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模型建構
一 公司集團化的一般現象
二 公司集團化現象的公司法應對
三 小結
第四節 資本市場收購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建構
一 資本市場收購對上市公司治理的監督
二 上市公司法律規範對資本市場收購的態度——反收購措施的運用
第五節 股權分置改革後中國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發展
一 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理念:市場化
二 徵集委託投票制度檢視:股改實踐與立法
三 股改進程與上市公司治理規範化
四 股權分置改革後中國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變革壓力
第五章 中國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特殊問題
第一節 中國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現狀
一 以資本市場監管法律規範為主體的體系構成
二 以資本市場監管權為基礎的法律執行
三 指引性規則在我國上市公司法律規範體系中的地位
四 相對獨立的理論研究狀況
第二節 中國資本市場的獨特視角:對上市公司法律規範的影響
一 中國資本市場的國際化發展
二 監管與發展:中國資本市場的矛盾
三 中國資本市場的投資者結構
第三節 中國公司集團化的特殊形成及法律規範
一 中國公司集團化的特殊形成
二 中國公司集團的法律規範
三 中國公司集團的上市模式選擇
第四節 國有企業改革對上市公司法律規範設計的影響
一 國有企業上市——資本市場的使命
二 國有股份流通的限制:限制資本流動性的措施
三 國企改革發展與上市公司法律規範設計
四 小結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收起全部<<

前言

中國社會科學院擁有一支朝氣蓬勃的青年研究隊伍,他們多數是畢業於本院研究生院和全國許多著名大學的博七生、碩士生,有的曾出國求學。他們接受過嚴格的專業訓練,基礎知識紮實,目光敏銳,視野開闊。目前,在經濟學、哲學、宗教學、社會學、法學、國際問題、文學、語言學、史學等主要學科領域,正有越來越多的青年研究人員承擔起重要的研究工作。他們中間有的已經嶄露頭角,有的已經成為博士生導師、學術帶頭人,在學科建設和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為社會科學提供了機遇,同時,研究事業也面臨著諸多困難和新問題。其中一個亟待解決的困難就是學術著作出版難的問題。社會科學研究主要是通過論著的形式作用於社會,出版問題得不到解決,研究成果就難以產生其應有的社會效應,研究人員的勞動價值也就得不到社會的承認。目前,學術著作出版難已經成了一個困擾研究人員的普遍的社會現象。名家的著作尚且難出版,青年人的就更難了,對青年科研人員來說,學術成果能否被社會所接受比物質生活待遇好壞似乎更為重要。因此,如何解決好這個問題,是關係到科研隊伍的穩定和研究事業後繼有人、興旺發達的根本問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