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職責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公務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職能
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三、職權
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行政處分權
四、監察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綜合室)負責綜合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總結、報告和有關檔案;編髮信息、簡報和縣紀委、縣監察局大事記;承擔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情況的綜合、分析及統計等工作;承擔機關秘書、文印、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工作;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處理、督辦上級和本委、局領導交辦的事項;管理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以及對外接待等工作;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負責委(局)機關的幹部人事工作;協同縣委組織部考察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和縣直屬單位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並對這些領導幹部的任免進行審核,向縣紀委常委會提出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對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
二、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部署,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指導、協調、督促全縣廉政文化建設,推進廉政文化“六進”工程;負責黨風廉政電化教育工作;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政策和重要課題調查研究,為常委會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負責組織起草、修改、解釋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的有關重要的政策性規定與規範性檔案;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法規、規章、政策性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室開展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性規定和規範性檔案的宣傳教育;指導、協調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法規工作。
三、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縣級各部門(單位)和各鄉鎮黨委、政府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指導檢查全縣執法監察工作。
四、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專項治理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反腐敗鬥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工作。
五、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縣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行風建設情況,提出加強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組織開展糾正部門與行業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縣行風建設,標本兼治,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措施的貫徹落實。
六、信訪室(縣政府監察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轉送下級紀檢監察部門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指導、督促、催辦信訪案件,開展信訪監督;辦理一些時間緊急、情節單一的案件和報復舉報人的案件;核查信訪問題,提供案件線索,疏導上訪民眾;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
七、紀檢監察一室
負責承辦縣直有關部門(單位)縣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檢查所聯繫的縣直部門(單位)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指導所聯繫的縣直部門(單位)的紀律檢查工作。
八、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承辦鄉鎮縣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檢查鄉鎮黨政組織及縣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指導鄉鎮的紀律檢查工作。
九、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查處理縣紀委、縣監察局立案檢查、調查及司法機關移送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審理下級報批案件及徵求意見案件,審核備案案件;受理黨員、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申訴案件的複議複查、複審覆核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案件審理、複查、備案、協審等工作。
十、效能監察室(縣經濟發展環境投訴監督中心、縣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工作職責
監督、檢查全縣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情況;受理投訴和被投訴人的申訴;批轉、檢查、監察、督辦、催辦、查辦投訴事項和投訴案件;組織、協調、督促各鄉鎮和縣級各單位依法依規調查、處理涉及本地區、本單位的效能監察投訴問題;對各鄉鎮和縣級各單位的效能監察投訴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決策部署
一、2011年貫徹落實工作2011年,2011年,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在上級紀委和縣委的領導下, 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緊貼中心大局,積極應對轉型升級,突出重點,務實創新,真抓實幹,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一是繼續實施跟蹤督查檢查制度。加強對3 5個新增重點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發現整改問題2 2個。督促檢查民生水利建設、城市社區公共建設、低收入農戶搬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等政策決策貫徹落實情況,發現並糾正問題行為1 3起。突擊檢查房地產突出問題,查處了中介違規改名和銷售期房等行為。二是加強對換屆紀律的監督檢查。發揮“ 清廉三門灣”平台作用,加大換屆紀律宣傳教育力度,嚴肅查處並通報違反換屆紀律案件2起,保證了換屆風清氣正。加強對村監會換屆選舉指導和支持,開展村監會主任業務培訓,村級組織基礎不斷夯實。三是加強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單位,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各鄉鎮財政配套補助資金髮放情況, 確保9218萬元惠農補助資金落實到位。四是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制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督查方案,由縣委、縣政府牽頭,督查14個鄉鎮及3個重點部門兩年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反腐倡廉協同性進一步增強。
二、深入基層為民辦實事工作
一是全面推進基層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在吸收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經驗基礎上,堅持“點面結合,因地制宜,分類推進”的原則,7月底完成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全覆蓋”的目標,其中建成標準型120個,簡易型2 2 2個,委託代辦型1 6 8個,共聘任代辦員1 0 2 0人,今年以來共辦結便民服務事項17531件。二是開展“廉潔農村”專項行動。按照“先難後易、先繁後簡、最後全覆蓋”的原則,精選出4 5個重點村開展財務大清查,共查出問題340餘個,發現違規違紀金額295.29萬元,初步清退出106.08萬元,交辦案件13起,整改財務問題210個。三是深入開展“優環境促發展”活動。落實企業結對幫扶制度,與企業結對379對,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2 7個。出台《三門縣治理規範涉企收費專項工作實施意見》,加強企業轉型升級政策支持力度,為企業減負2000餘萬元。
三、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一是開展廉政風險排查評估。全縣192個單位4400餘名黨員幹部圍繞崗位職責、操作流程、工作制度、外部環境等方面,共排查風險點5096個,其中一級風險點有825個,二級風險點有1669個,三級風險點有2602個,覆蓋面為100%。二是推進廉政風險預警與防控。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權力運行流程圖”,核定權力清單221份,編制職權目錄221份,繪製出權力流程圖198張。開展用權規範化建設,對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和規定的職權予以清理,對於權責不清或重複的,進行合併或撤銷,共取消職權269項。加強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風險預警,發出預警127次,制定防控措施504條。三是構建工程建設領域懲防體系。實施網路公開招投標,開發套用電子監察系統和遠程評標系統,工程項目招投標環節得到規範。推進工程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出台2 7 項相互關聯, 相互制約制度,加強了對中介代理市場和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四是加大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力度。拓寬源頭防腐工作領域,實施廉政文化進工程,培樹了三門縣濱海新城管委會示範點。舉辦“清廉三門灣” 文藝晚會、拍攝《金聖傑受賄案件警示錄》、召開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 組織學習《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崇廉、尊廉、尚廉”氛圍進一步濃厚。五是推進懲防體系項目化建設,2 5個重點部門結合職能實際,創建了特色項目。
四、最佳化科學發展環境工作
一是加強效能檢查。明查暗訪“四條禁令”執行情況4次,責任追究2 0名違規工作人員。全面開展關鍵崗位重點監督、績效考評工作,19個部門的36個關鍵崗位工作作風不斷最佳化。二是專項治理作風方面突出問題。認真治理醫療衛生系統、教育系統突出問題,查處辦結教師有償家教、違規收費、醫風醫德等投訴件1 0起。今年以來,醫生主動上交自查自糾款20餘萬元。推進公路“三亂”治理工作,查處1起未按照規定懸掛車牌上路執法現象。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牽頭組織糾正臨時機構國有投資公司、建設單位(指揮部)違反發放津補貼行為。三是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公安、工商、質監等1 0個系統從民眾反映最強烈、最集中的問題入手,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積極落實整改,機關公信力進一步提升。開展“民眾滿意基層站所(服務視窗)”評創工作,2 6個基層站所(服務視窗)通過省、市複評或審核。四是加強“三公問題”監督管理,繼續落實領導幹部不準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規定,嚴格領導幹部在經濟活動中的紀律規定,今年“581”廉政賬戶已累計上繳違紀款15.74萬元。堅持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1 5名領導幹部報告重大事項。開展公務用車規範化管理,在1 5個單位試點公務卡。五是實行基層黨組織黨務公開,統一編制公開目錄,建立8家黨務公開示範點,全縣2419個基層黨組織全部公開黨務情況。
五、最佳化科學發展環境工作
一是加強效能檢查。明查暗訪“四條禁令”執行情況4次,責任追究2 0名違規工作人員。全面開展關鍵崗位重點監督、績效考評工作,19個部門的36個關鍵崗位工作作風不斷最佳化。二是專項治理作風方面突出問題。認真治理醫療衛生系統、教育系統突出問題,查處辦結教師有償家教、違規收費、醫風醫德等投訴件1 0起。今年以來,醫生主動上交自查自糾款20餘萬元。推進公路“三亂”治理工作,查處1起未按照規定懸掛車牌上路執法現象。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牽頭組織糾正臨時機構國有投資公司、建設單位(指揮部)違反發放津補貼行為。三是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公安、工商、質監等1 0個系統從民眾反映最強烈、最集中的問題入手,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積極落實整改,機關公信力進一步提升。開展“民眾滿意基層站所(服務視窗)”評創工作,2 6個基層站所(服務視窗)通過省、市複評或審核。四是加強“三公問題”監督管理,繼續落實領導幹部不準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規定,嚴格領導幹部在經濟活動中的紀律規定,今年“581”廉政賬戶已累計上繳違紀款15.74萬元。堅持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1 5名領導幹部報告重大事項。開展公務用車規範化管理,在1 5個單位試點公務卡。五是實行基層黨組織黨務公開,統一編制公開目錄,建立8家黨務公開示範點,全縣2419個基層黨組織全部公開黨務情況。
六、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工作
一是開展“聯村包案送服務、爭做民眾貼心人”活動。以掛鈎聯繫、重點包案、結對幫扶、廉政下鄉為主要內容,委局機關全體幹部主動下到聯繫村開展送服務、送溫暖活動。全年,共下基層78次,為民眾辦實事17件,探訪困難戶42個,8件疑難信訪件得到控制和解決。二是實施紀檢監察工作“ 格線化管理機制”。把全縣14個鄉鎮和71個部門單位劃分為8個管理格線,實現複雜疑難信訪問題聯合突破,重大案件協作查辦,反腐倡廉聯動機制初成。建立格線化定期例會制度及工作匯報交流制度,全體紀檢監察幹部互相學習、共同成長。三是認真抓好鄉鎮紀委換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市縣鄉紀委換屆工作座談會精神,配強配齊鄉鎮紀委班子。組織舉辦新任鄉鎮紀檢監察幹部培訓班,對全縣38名新進紀檢幹部進行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