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綜合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
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組織起草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和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全市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遷移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協同有關部門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根據國家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定全市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制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
負責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統計信息化建設與治理工作組織實施抽樣和專項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
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優生優育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等宣傳和服務工作;
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及避孕藥具需求計畫
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指導和治理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指導市級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