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縣水產畜牧局

研究提出本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經濟預測指標,經批准後組織或監督實施;負責本行業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監督實施工作;研究制訂本行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的建設規劃和規範化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畜牧業、獸醫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建設。 漁業政務股負責指導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擬定漁業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縣規劃確定用於水產制度和水產養殖容量調查和監控;負責水產養殖原良種體系建設計畫的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制度;負責水產防治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生產試驗示範、商品魚基地、漁民轉產轉業和漁業生產保障體系建設重點項目的組織實施。 指導實施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和水域容量調查和監控;負責水產苗種進出口我縣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本縣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生產試驗示範、商品魚基地、漁民轉產轉業生產保障體系重點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社團專業技術工作;組織漁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單位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漁業、畜牧業、獸醫行業和飼料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本行業的產業政策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加強本行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隊伍管理工作。
2、擬定本行業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本行業的投資和綜合開發、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引導本行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生產方式轉變、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3、組織指導漁業、畜牧業生產、監督指導飼料工業企業和獸藥工業企業的生產。引導漁業、畜牧業、獸醫業、飼料工業各種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推廣良種良法;培育和扶持優勢產業;促進行業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效益的提高。
4、擬定本縣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評估等工作,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獸藥殘留監控、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攻關、成果鑑定及推廣套用;制定官司方獸醫、民間執業獸醫的資格認定標準、執業標準;負責各類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5、負責漁牧產品、飲料產品質量安全和獸藥、漁藥的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定漁業、畜牧業、飼料工業產品質量標準以及漁船、漁機、網具等建造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獸醫醫療器械有關法律規定、標準,負責各類獸醫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進行監管。
6、指導本行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收集、預測並發布本行業主要產品、產品安全、生產資料國內外市場供求等經濟信息。指導協調本行業產品的加工流通工作,促進漁業、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指導、促進龍頭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
7、指導本行業科研教育體制改革,提出行業發展重大技術進步措施;承辦本行業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和實施工作;組織本行業科技成果的鑑定、推薦、評審及科研成果的管理;指導和實施本行業人才資源開發、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和監督實施工作。
8、加強本行政區漁業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草地資源、畜產品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及漁業、畜牧業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水域污染事故;負責漁船和漁業的管理工作;協調省際漁業糾紛。
9、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研究和提出進一步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措施,切實加強漁船、漁民安全管理,防範自然災害對漁民生命財產的損害;強化獸藥生物製品、劇毒藥品的管理,嚴防外泄,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和社會隱患。
10、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工作,為漁業、畜牧業、飼料工業經濟發展服務。
11、承辦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務公開:
局直內設機構
三江縣水產畜牧獸醫局從事全縣的水產畜牧獸醫科技推廣,動物疫病的預防,監測,流行病學調查報告,診斷,治療等水產畜牧獸醫方面的工作。內設辦公室、漁業政務股、防檢牧料監督股、醫政藥政股、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畜牧技術推廣站、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水產技術推廣站等一室三股五大站。其各司的職責為: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助機關政務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承辦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管理;負責督促檢查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漁業、畜牧業、獸醫業、飼料工業等涉及本行業的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指導本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和法規諮詢;承擔本行業行政複議工作和重大行政應訴等工作。研究提出本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經濟預測指標,經批准後組織或監督實施;負責本行業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查、申報和監督實施工作;研究制訂本行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的建設規劃和規範化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畜牧業、獸醫業市場體系、信息體系建設。
漁業政務股
負責指導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擬定漁業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縣規劃確定用於水產制度和水產養殖容量調查和監控;負責水產養殖原良種體系建設計畫的組織實施;指導實施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制度;負責水產防治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生產試驗示範、商品魚基地、漁民轉產轉業和漁業生產保障體系建設重點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捕撈許可證制度;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承辦漁業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等有關證件的審批、發放和註銷;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指導漁業執法隊伍建設;統一建造、購置、調撥重大的執法裝備;負責對漁政、漁監和船檢幹部及有關人員培訓工作。
防檢牧料監督股
負責擬定動物疫病防治有關制度、措施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定期評估;負責制定動物疫病防治的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全縣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撲滅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自治縣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及各種重在動物疫病應急預案,提出突發重大動物疫病應急方案、技術措施,協助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的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報告、調查、分析和評估,提出預警措施和建議;負責縣外動物疫情信息的收集與分析,組織外來動物疫病、新發動物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與防範工作;負責動物疫病的區域聯防工作;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知識宣傳與健康教育;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監查工作;監督、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工作;承擔自治縣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擬定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監督執法、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工作規劃、計畫、措施、制度管理辦法、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獸醫實驗室動物疫病診斷、動物產品致病性微生物檢測工作;組織擬定動物疫病狀況評估及動物非疫區認證規範和程式,承辦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管理和認證工作;負責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出證以及動物、動物產品標識與可追溯管理、移動控制等工作;負責飼養、生產、加工、儲藏、流通等環節動物及動物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負責擬定畜牧業、草業和飼料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草業、飼料工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和布局調整;
醫政藥政股
擬定官方獸醫工作機構、民間獸醫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發展規劃及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培訓、資格認定和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行為規範和獸醫道德建設;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負責各類獸醫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實驗動物、獸醫微生物菌毒種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經營領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檢測機構和從事獸藥安全性評價單位的認定工作;擬定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局屬官方獸醫的業務工作,指導獸醫、獸藥行業社團組織專業技術工作。
動物衛生監督所
依法實施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依法對動物防疫工作監督;對經營性的診療活動進行監督;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飼養、生產、經營、運輸、屠宰、儲存各環節的動物防疫監管;負責動物疫情的處置、撲滅、染疫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督、指導;負責對違反動物防疫、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獸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動物衛生行政許可、資質認定;對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和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生產投入品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下一級獸醫工作機構開展獸醫執法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負責動物疫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對我縣動物強制免疫;負責提出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負責動物疫病的檢驗、檢測、診療定性和技術仲裁;負責動物疫情的調查、監測、預警、預報以及動物疫情收集、匯總、依法上報;負責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的技術指導、培訓和科普宣傳;負責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技術檢測與評價;組織和管理動物預防用生物製品、防疫器械、免疫標識等動物防疫物資的管理;指導下一級獸醫工作機構開展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畜牧技術推廣站
負責擬訂畜牧業、草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年度發展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草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組織畜禽遺傳資源、牧草資源的調查、保護與管理工作;擬訂種畜禽、牧草的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畜牧業標準化技術推廣工作;審核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牧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種畜禽進出我縣審查及種畜禽質量監督;制定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規劃標準、備案程式並組織實施;負責草地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草地資源保護和生態治理工作;負責畜牧業、草業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指導畜牧業養殖方式轉變;指導畜牧行業社團的專業技術工作;組織畜牧業行業人員專業技術培訓工作。
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
負責全縣漁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休漁制度,組織實施休漁評估工作;負責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捕撈許可證制度;負責我縣漁船數量控制和管理、審發水域捕撈許可證;承辦漁業、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等有關證件的審批、發放、註銷;調查重大漁業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重大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協調省際漁業糾紛。
水產技術推廣站
負責指導漁業生產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擬訂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縣規劃確定用於水產養殖業的全民所有水域灘涂的管理。指導實施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和水域容量調查和監控;負責水產苗種進出口我縣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本縣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體系建設;負責指導水生動物病害防治、防疫檢疫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生產試驗示範、商品魚基地、漁民轉產轉業生產保障體系重點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社團專業技術工作;組織漁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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