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八日贈周判官

《三月二十八日贈周判官》是唐代詩人白居易所寫的一首詩。

作品原文

一春惆悵殘三日,醉問周郎憶得無。
柳絮送人鶯勸酒,去年今日別東都。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年又號香山居士,河南新鄭(今鄭州新鄭)人,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中國文學史上負有盛名且影響深遠的詩人和文學家,他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與李白、杜甫並稱“李杜白”。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長恨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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