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不上會

“三個不上會”,即討論決定時,沒有按規定進行醞釀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不上會,沒有按規定核實清楚有關問題的不上會,沒有按規定向上級報告或報告後未經批覆同意的幹部任免事項不上會。

《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明確,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堅持注重實績、民眾公認,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強化黨委(黨組)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守則》還明確了“凡提四必”和“三個不上會”“兩個不得”“五個不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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