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產業政策與法規科 (七)電子信息產業科 (十)中小企業科

部門職能

(一)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目標,搞好總量平衡與銜接,組織編制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規劃和經濟運行調控綱要。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組織貫徹國家、省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政府規劃草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負責煤、電、油、運等生產要素和重要儲備物資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安排的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工作,組織編制實施企業技術進步引進及消化吸收、技術創新、重大技術裝備的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產學研聯合和科技成果轉化;組織實施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六)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經紀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工業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管理非國有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電力行業管理、監督和行政執法。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以上工作,電信業除外)。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法規;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全市社會誠信體系規劃和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推進個人和企業信用信息的徵集和使用,以及信用信息資源的共享和信用產品的開發推廣套用。
(十四)承擔本地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監管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產品銷售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機要通訊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聯絡接待、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和督辦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七台河市中小企業網站日常管理。
(二)運行調節科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生產要素的綜合保障,提出工業運行調節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跟蹤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工業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市重點支持企業名單;負責增效提速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巨觀戰略問題的研究及重要目標的制定;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區域間、行業間、企業間的經濟技術協作;參與擬定工業、信息化企業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法規及工業利用外資的重點領域、重點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工業和信息化項目以及工業、信息化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有關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市場行銷工作,開拓國內外市場,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產品展銷活動;提出改善各類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參與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等融資投向的審核,推動中小企業集合發債和投資公司發展,引導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各類企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發展的指導、綜合組織和協調服務工作,參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培訓、信用評級、備案工作;組織開展企業上市融資的相關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建設;負責消費品工業相關事宜。
(三)投資與規劃科
組織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安排的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並實施市重點產業、產品調整方案,定期發布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和中長期規劃的制訂;負責協調委內調研工作,組織開展工業經濟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制訂全委年度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起草委內重要的綜合性文稿。
(四)產業政策與法規科
組織貫徹國家、省產業政策及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擬訂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貫徹落實國家、省冶金、建材、化工、機械、民爆、黃金等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制定我市相應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與審批,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工作;研究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農藥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年度生產、銷售計畫、統計信息、產品購銷及設備的備案管理;負責許可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申報和驗收;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進出口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產品質量;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銷售、安全許可證申報工作;負責制訂全市黃金行業近期總量、布局和運行調控方案,依法整頓生產秩序,監測、分析運行態勢,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受有關部門委託,審核非金屬礦地質工業指標;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指導市場行銷,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產品展銷活動;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搞好相關服務,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五)科技科
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省、市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並實施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評定工作,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鑑定驗收和市優秀新產品獎的評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擬定食品、醫藥、農產品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參與指導食品、醫藥、農產品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食品、醫藥、農產品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的管理,組織推進中藥材產業化,參與協調中藥產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和突發事件的醫藥用品生產、調度;負責食品、醫藥、農產品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協調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有關問題;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食品、醫藥、農產品行業信息。
(六)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污染控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污染控制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相關示範工程建設;負責節能和環保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原材料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組織擬訂地方原材料行業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原材料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與審批,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原材料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原材料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原材料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原材料行業信息。
(七)電子信息產業科
擬訂全市信息化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全市重大信息化基礎建設項目立項審查;組織實施國家信息化相關標準,研究制定地方信息化標準規範;推動信息化宣傳普及教育;推進電子商務發展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負責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電信業除外);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指導信息安全產品(設備)和信息安全服務;貫徹落實國家、省電子產品製造、軟體、信息服務、服務外包、相關新興服務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制定我市相應行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創新項目的審查及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在省工信委授權下,協調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交通電力科
負責組織工業運行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的協調;組織緊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調運;負責鐵路專用線共用管理;監督全市鐵路道口建設和管理;負責實施電力生產運行管理和制定使用調控方案及相關業務許可證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方面的建議。
(九)基層培訓科(信訪科)
組織推動全市工業信息化系統經營管理幹部和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負責培訓規劃、計畫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業資格管理、人員素質狀況的調查分析,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議,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企業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指導培訓基地建設工作;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業資格管理,指導企業職業技能培訓;承擔原工業辦對工業企業的管理監督職能,負責處理工業企業改革遺留問題;綜合協調和管理本委系統基層職工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組織、協調本委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聯繫企業聯合會、焦化行業協會、木製品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中小企業科
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擬定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負責中小企業、非有公制經濟統計、分析及成長性企業認定工作;負責國家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創業服務工作,指導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支持創業、創新相關政策;爭取相關資金支持企業創業工作,培育微小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承擔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黨群工作部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二)紀檢監察室。為市紀檢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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