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歷任山東省廣饒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廣饒縣花官鄉黨委副書記,
山東省廣饒縣小張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山東省廣饒縣大碼頭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中共山東省廣饒縣委委員、廣饒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中共廣饒縣委常委、副縣長、縣政府黨組副書記,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調研員,
中共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
中共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委副書記、區長、區政府黨組書記。
工作分工
主持區政府全面工作,負責編制、財政、稅務、審計方面的工作。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3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山東省紀委和東營市紀委分別決定對其進行立案審查,並採取“雙規”措施。
辭去職務
2015年4月1日,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閉幕,表決通過丁衛東提出的辭去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
根據《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情況的報告》,由東營市選舉的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丁衛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省紀委和東營市紀委分別決定對其進行立案審查,並採取“雙規”措施。丁衛東已不適宜繼續擔任省人大代表職務,按照省紀委和東營市紀委的要求,兩人請求辭去省人大代表職務。東營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與2015年3月13日召開第27次會議,決定接受丁衛東辭去省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丁衛東的代表資格終止。
立案偵查
2015年5月19日,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萊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東營市東營區原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丁衛東(正處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