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樹中

1944年7月17日,丁樹中任甘肅省保全副司令。 1946年11月3日,郭寄嶠任甘肅省主席,丁樹中仍任保全副司令。 1961年5月,丁樹中任“國防會議”中委會第二組副主任,後升為主任。

1933年3月6日,蔣介石決定將憲兵第三團調至北平布防,鎮壓北平人民的抗日救亡運動,破壞中共地下黨組織及外圍組織。丁樹中任憲兵第三團第一營(營長韓文煥)副營長,他和韓文煥從憲兵連里挑選一批文化水平較高的上等兵,施以短期訓練,然後著便衣執行任務,是為便衣憲兵勤務。因此,丁樹中與韓同為憲兵特務的創始人。為全面捕殺北平的共產黨人,韓、丁限令憲兵便衣特務化裝成工人和學生,偽裝進步愛國,打入了中共北平地下黨組織,中共河北省委、北平市委及反帝大同盟、互濟會等組織先後遭破壞,數百人被捕,使中共北平地下黨的工作遭受重大損失。1933年11月,抗日同盟軍暫編第一師師長鄭桂林去天津法租界向吉鴻昌匯報工作,不幸為丁樹中秘密逮捕殺害。平津學生目睹日軍在華北的猖狂侵略行為,憤慨萬分,抗日救國風潮更盛,谷正倫就令少校團附兼特警第一隊隊長丁樹中逮捕了大批青年學生,送到南京“乙所”關押,凡拒絕“自首”的,由谷正倫以南京衛戍司令名義布告殺害。
當時日本特務在平津活動頻繁,策動張敬堯搞華北獨立,策動內蒙德王搞內蒙自治,企圖兵不血刃吞併我國大片領土,丁樹中等在天津六國飯店剌殺了張敬堯,遭到日軍的銜恨,加上丁樹中對日本特務的打擊尤力,令日本人十分惱火,把它視為眼中釘。1935年6月9日,日本梅津美次郎致信何應欽,要求將憲兵第三團撤離華北,並懲辦該團負責人蔣孝先、樹中(時名丁昌),何應欽屈從日本人的要求,與之簽訂了《何梅協定》,憲兵第三團被迫撤到蘇州整訓,蔣孝先、丁樹中名義上被撤職查辦。丁樹中率部分便衣潛伏下來,不久即為日軍特務發現,受到搜捕,不得已化裝成乞丐逃回南京。
谷正倫十分欣賞丁樹中在平津的活動,將丁昌改名為丁樹中調到憲兵司令部警務處任少將處長。他正式建立了憲兵特務組織——特高科,派駐外地的叫特高隊(後改為特高組),報蔣介石批准撥發了活動經費,配備了專用電台,網羅人員形成了憲兵特務系統,與中統、軍統並稱三大特務組織。1936年12月底,西安事變和平解決,26日,張學良送蔣介石回南京後被判刑後即被關押在孔祥熙公館,丁樹中布置憲兵一排擔任外圍警戒,並派有憲兵特高組便衣特務數人協同看守。
1937年春,谷正倫成立憲兵學校特務教育班第二期學員隊,丁樹中兼班主任,由鄭介民、余樂醒等人講授憲兵特工要義、情報業務等。這些學員畢業後,丁樹中成立憲兵特警隊,從事反共反人民活動。因憲兵第一團團長楊鎮亞在西安事變中被殺,隊伍為東北軍收編,谷正倫重新成立憲兵第一團,委丁樹中為團長。1939年,谷正倫調任鄂湘川黔四省邊區綏靖主任,張鎮任憲兵代司令,丁樹中任憲兵司令部參謀長。當時,湘西山高林密,土匪出沒,常有商旅被殺,就是國民黨軍隊也要留下買路錢才能通行。谷正倫成立三個清剿區剿匪,以憲兵副司令申聽禪兼第三清剿區司令,派參謀長兼警務處長丁樹中為第三清剿區參謀長,指揮郭文燦的憲兵第十團,李楚藩的憲兵第十一團,韓楚義的步兵第一團及步兵第二團剿匪,使得湘川公路匪患平息,過往商旅稱道。
1940年,谷正倫調任甘肅省主席兼保全司令。同年7月,丁樹中入陸軍大學特別班第五期學習,1942年7月畢業。1944年7月17日,丁樹中任甘肅省保全副司令。1945年3月8日,丁樹中晉升少將。1946年11月3日,郭寄嶠任甘肅省主席,丁樹中仍任保全副司令。但郭寄嶠對丁很不客氣,動輒給顏色看。有一次為了一篇講話稿,要丁親自草擬,這已經夠難堪了,但更難堪的是郭還嫌不好,給退了回去。丁樹中看見風頭不對,料想難以相處,於1947年初掛冠而去。
1947年3月後,丁樹中任交通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中央警察總署總務處長。1949年2月,第—二二軍在湖北成立,張紹勛任軍長,丁樹中任副軍長,下轄轄第二一七師、第三四五師、第三四六師三個師,屬於第十四兵團。4月,該軍擔任大庸的守備任務。10月16日,該軍遭到解放軍殲滅性打擊,軍長張紹勛、師長謝淑周、黃鼎勛等均被俘虜,丁樹中因到到四川接受新兵而倖免。宋希濂任命丁為該軍代理軍長,抽調第二軍第九師副師長高超等600餘名官兵並一個湖南保全團1200餘人補入該軍。解放軍進軍四川,追擊宋希濂部,宋開會研究部隊出路,有人提出投誠,丁樹中極力反對:“我們不能上共軍的當,現在說不殺頭,那誰知道以後殺不殺。就是不殺頭,讓你去做苦力,那日子也不好過。聽說連張治中在北平都是軟禁著的,更何況我們。”12月15日,該軍在黃丹被解放軍殲滅2000餘人,丁樹中逃走,化裝從西康經重慶來到香港,鄭介民安排他做了自己的副手。情報局香港站站長王新衡被剌後,鄭派丁樹中接管王新衡的工作。不久,丁樹中接替劉漢清任“國防部”大陸工作處香港組組長。1961年5月,丁樹中任“國防會議”中委會第二組副主任,後升為主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