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由於貨幣購買力與一般物價水準相聯繫,因此,它可以通過一般物價指數來測定。測定的方法是以報告期一般物價指數去除基期一般物價指數,所得的百分比即為報告期貨幣相對於基期的購買力。例如,一般物價指數在1980年年末為100,在1985年年末為135,則1985年的1元等於1980年的0.741元。
衡量指數
一般購買力單位一般採用一般物價指數來衡量。通常採用的一般物價指數是消費物價指數,也可以採用其他綜合性物價指數。
在物價變動的情況下,一般購買力單位能使會計計量的對象建立在相同購買力的基礎之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物價變動對會計計量單位的影響。但是,按一般購買力單位換算名義貨幣單位,也增加了會計的工作量。尤其是在進行趨勢分析時,用這種計量單位提供的歷年數據必須重新按一般購買力換算,這種換算的繁瑣程度和花費之大都是令人卻步的。再者,購買力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採用何種一般物價指數換算較為合適,以及採用一般物價指數換算是否合適等,也都是值得商榷的問題,因此,也很難說一般購買力單位是理想的會計計量單位。
一般物價水準會計以及以一般物價水準調整的現行成本會計即現行成本/穩值貨幣會計模式,採用的會計計量單位都是一般購買力貨幣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