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14年9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創造條件逐步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截至2018年,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江蘇、山東、福建、四川、廣西、湖北、江西、山西、遼寧、廣東、內蒙、重慶、貴州、河南、安徽、西藏、雲南、新疆23個省取消第三批次本科,其中天津分二批AB段、山西分二批A/B/C段。上海市率先將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併,成為一個本科批次。
浙江、海南、山東省已於2017年本科招生不再劃分聯考錄取批次。
國家支持全國各省份儘快取消所有批次,促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進聯考和普通高等學校更深層次的改革。
2017年23個省份的改革已經取得重要成果,尤其是浙江的聯考錄取改革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改革意義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批次合併體現了國家改革的總體方向,國務院2014年印發的《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創造條件逐步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批次錄取批次”。
1. 有利於促進普通高等學校公平發展。
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消除因批次劃分可能帶來的政策歧視,促進普通高等學校平等競爭。普通高等學校不再靠人為劃分層次吸引生源,而是靠提高辦學質量得到社會和考生認可。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有利於學校公平競爭,特別是給民辦普通高等學校以公平的待遇。
2. 有利於減輕高中升學排名的壓力。
雖然劃分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批次僅是錄取工作的操作方式,但長期以來考生、家長乃至社會都把考上各批次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多少作為評價高中辦學質量的標準。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將無法按錄取到各批次人數多少對高中進行互相比較,減輕高中升學排名壓力,有利於促進高中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3. 有利於學生按照興趣選擇普通高等學校和專業。
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中,很多考生往往被錄取批次所“綁架”,只為不浪費分數,為了所謂的好名聲,犧牲自己的興趣、特長。逐漸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考生不再計較批次的高低,有利於引導考生更多根據自己的特長、志趣來選擇學校和專業。
4. 有利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
由於錄取批次的原因,很多用人單位也以此為門檻,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設定不公平框框。逐步取消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批次,有利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
注意要點
因招生批次為每個省自定,且是涵蓋所有在該省市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加之地方偏袒等原因,招生批次並無法真實展示學校實力,但部分讀者會單純的認為一本一定比二本好;國家支持全國所有省份儘快取消所有批次。
由於各省政策關係,一個學校在不同省市招生批次並不一致,且很多學校在同一個省市會出現在多個批次同時進行錄取的問題;因此百度百科不收錄此類招生錄取批次詞條(其主要內容為普通高等學校名單),也請廣大網友仔細辨別與理性討論。
各個普通高等學校的批次請登錄學校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