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介紹
1966年間,證嚴法師到花蓮鳳林鎮一家診所探訪徒弟德融師的父親,看到地上有一攤血,聽人說起這血說是一位原住民婦人被人抬了8小時後到醫院,卻因繳不起8千元保證金而被醫院拒收,最後又被抬走所留下的一攤血。
2001年4月,慈濟慶祝35周年慶時,因為一位婦人李滿妹向證嚴法師再提及“一攤血”,並經媒體詢問李滿妹後報導,指出該私人診所為“莊姓醫師”後,引發軒然大波。後遭到被影射的醫生家屬提告。
2003年8月6日,自訴人莊汝貴的子女不服一審無罪判決提起抗訴,花蓮高分院審理,法官張健河以不符法定抗訴程式為由,判決駁回抗訴,不得再抗訴。證嚴法師無罪確定。而民事官司部分,花蓮地方法院於8月22日一審判決證嚴法師應負擔過失責任而賠償原告。
2003年8月24日,苦難見證人召開記者會。9月7日“一攤血”原住民受害人家屬召開記者會,由當年扛抬受難產婦陳秋吟女士之陳文謙先生現身說法,當日有十四家媒體採訪,TVBS全程現場直播。
2003年9月17日,證嚴法師公開聲明:民事部分決定不抗訴。
事件關係人
原住民婦女 力行(漢名為陳秋吟女士)
“一攤血”事件的主角,難產,大量出血,已往生。當時由東海岸的豐濱,四個人用椅子當轎子,走了將近8小時才到鳳林。
見證人 李滿妹 女士
據說是將“一攤血”的故事,說給證嚴法師聽的人。但這個故事有證嚴法師親眼所見和聽李滿妹轉述這兩個版本。莊醫師後代對慈濟的告訴事件起因是因為李滿妹於2001年面對媒體採訪時直接指出“一攤血事件”的關係醫生姓莊,而當地當年沒有第二位同姓醫生。
見證人
原住民陳文謙、李烏吉、林世妹、及當年鳳林病患余相來
莊汝貴 醫生
在花蓮鳳林鎮行醫40多年,開設“莊內外科”診所,曾於1990年獲頒“中華民國第一屆偏遠地區優良醫師奉獻獎”,是當時鳳林鎮唯一的莊姓醫生。
慈濟 證嚴法師
因“一攤血事件”,遭到刑事與民事告訴,刑事告訴部分因陳秋吟無“八千元”被拒,留下一攤血為事實,經高院宣判無罪確定,不過民事部分花蓮地方法院和議庭認定證嚴法師所言八千元“保證金”(八千元亦可能為醫藥費或預收款等)部份有過失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因此判決必須賠101萬 。慈濟曾於2003年8月22日發表公開聲明,堅持一攤血事件是事實,而證嚴法師也將會抗訴 。但隨後於9月17日,證嚴法師公開聲明:民事部分決定不抗訴 。全案暫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