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4年11月4日,中央第五巡視組向浙江省反饋了巡視情況,其中一個現象是一些領導幹部“一家兩制”、利益輸送出現新的表現形式,手段隱蔽。中央第五巡視組在反饋問題時提到,“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一些領導幹部插手土地出讓、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問題反映集中,領導幹部‘一家兩制’、利益輸送出現新的表現形式,手段隱蔽,一些地方農村基層侵害民眾利益現象突出,有的領域監管不夠,落實‘兩個責任’不平衡”。緊接著在意見建議首條又明確,“省委和省紀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妥善研究應對領導幹部‘一家兩制’造成利益衝突問題,明確界定基本要求,扎牢制度籠子”。
“一家兩制”實非新面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淑真介紹,以往“一家兩制”多形容“裸官”家庭,指“一個家庭的成員,生活在不同制度的國家”。“一些國家公務人員的家屬移民或移居海外,官員自身仍在國內任職。部分‘裸官’通過非正常渠道積聚起財富後,把財產和錢財迅速轉移到國外。”她表示,從當下的實際來看,“制”的含義也開始指向了“體制”。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也認為,當前的“一家兩制”主要指家庭成員中一方在“體制內”的行政部門、黨政機關,另一方經商、辦企業,工作類別屬於“體制外”。“這樣的結構易為‘借權謀私’埋下隱患,比如有些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資本為親屬謀取特定利益,此前,巡視組提出的幹部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也屬於‘一家兩制’引發的問題。”
靠“一家兩制”進行利益輸送,說白了,就是以家庭為“權錢共同體”,由官員分工扮演大公無私的“廉潔公僕”,另有自家人分工擔任“大私無公”的角色,受賄、接紅包、收好處、享特權、領人情一概由其代勞;就是封妻蔭子,“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當官,全家發財”!
主要弊端
權與錢的界限本來是清楚的。但這些年來一些人有意無意地將這種界限搞模糊了,以致現實生活中出現了以權換錢、用錢買權的怪現象。某些“有權的人”搞“一家兩制”,其危害正在於模糊了權與錢的界限,從而為權錢交易打開方便之門。所以,對某些“有權的人”必須嚴格要求,不許搞“一家兩制”。應當說,這體現了對廣大黨員領導幹部的愛護。
然而,現實生活中某些“有權的人”不僅熱衷於搞“一家兩制”而且藉此搞權錢交易的也不乏其人。某地最近查處了一個這樣的案件:一對夫妻,男的在私人公司當老闆,女的在國有公司當經理,兩人串通一氣,以多種名目把國有公司的資金打入私人公司的帳上,從而給國有資產造成了巨大損失。據悉,近年來這類事情已非個別。這應當引起我們充分的重視和警惕。
當然,利用“一家兩制”搞赤裸裸犯罪的人還是少數,更多的人是藉機揩國家集體的油,如把國企的生意悄然轉讓給私企做,挪用國企資金作為私企業務活動的經費,讓國企支付應由私企支付的招待等費用,如此種種,從而中飽私囊,使國家、集體蒙受經濟損失。
某些“有權的人”熱衷於搞“一家兩制”,並藉此搞腐敗,已成為公開的秘密。問題的嚴重性在於,有些地方領導對此似乎仍無動於衷。他們或者以為,這是“小事”,用不著去管;或者明明看到問題,也是睜隻眼、閉隻眼。殊不知,他們的態度客觀上正是縱容了這種不正之風。
孟子曰:“法制者,道德之顯。道德者,法制之隱。”惟有堅持道德與法制“兩手抓”,把兩者統一起來,才能有效遏制某些“有權的人”利用“一家兩制”搞不正之風。
治理方式
斬斷官員“一家兩制”腐敗利益鏈條,關鍵是制約和規範官員家人在工作中借力官員的權力。首先,實行官員家庭財產陽光化,公開官員及其家庭成員的財產,讓公眾對“一家兩制”有沒有成為利益輸送工具一目了然。其次,推進官員家庭成員工作信息陽光化,向全社會公開官員的家庭成員的工作單位、職務等信息,接受公眾的監督。再次,強化對官員家人的工作和業務往來的監督,防止權力從中幫忙。最後,嚴格落實禁止官員配偶子女經商的相關規定,約束官員配偶子女的從業行為。
專家建議
專家建議,在完善嚴禁黨政機關幹部經商、辦企業,兼任經濟實體職務,幹部子女在其分管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相關規定的同時,必須加強制度執行和監督,落實問責及懲戒機制,對“家族式”腐敗露頭就打,絕不手軟。“把掛在牆上的制度變成活的,堅決執行。”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發展部副主任、研究員辛向陽表示。
“最根本的還是要從‘管權’入手。”楊偉東提出,“一家兩制”現實情況千差萬別,與其著眼於掌握權力的人,不如排除個體差異,從本源上管住權力,實現不管誰在這個位置上、誰行使這項權力,都沒有機會濫用權力的效果。
我們都說,家是靈魂的屋檐。不難想像,以家為“權錢共同體”,靠“一家兩制”輸送利益,這樣的家裡會走出怎樣的幹部。家,也是溫暖的港灣。在這“家族式腐敗”的路上越陷越深,只會走向“家族式崩潰”,領導幹部自身也應對照檢查、敲響警鐘。
“我的手銬里有你的一半”,這類損公不利私的“一家兩制”悲劇不應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