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通論》
正文
《詩經》研究著作。 18卷。清代姚際恆 (1647~1715)撰。姚際恆,字立方(一說字善夫),祖籍安徽休寧,長期居住在浙江仁和(今杭州),康熙時諸生。年輕時博覽群書,潛心百家,後來放棄詞章之學,專治經學。50歲時始作《九經通論》,經14年才完成,《詩經通論》為其中的一種,又著有《庸言錄》,末附《古今偽書考》,《四庫全書》都未著錄。《詩經通論》既不依傍《詩序》,也不附和《詩集傳》。它指出:《詩序》為衛宏所作,駁雜不可信;朱熹雖反《詩序》,卻又不免“時復陽違之而陰從之”。所以對《詩集傳》貶斥尤力。且多過激之詞。書中批評漢人說詩之失在於固,宋人說詩之失在於妄,明人說詩之失在於鑿,因此其《自序》中提出:“惟是涵泳篇章,尋繹文義,辨別前說,以從其是而黜其非,庶使詩意不致大歧,埋沒於若固、若妄、若鑿之中。”也就是主張擺脫漢、宋門戶之見,從詩的本文去探求詩的意旨。他認為把《關雎》中的“關雎”說成“摯而有別”,把《漢廣》中的“喬木”說成“上疏無枝”,此類傳統說法,都是“陳言習語,鑿論妄談”,指出了歷代說詩的通病。姚氏在解說中並能注意闡發詩篇的文學意義。如說《鄘風·君子偕老》中的“邦之媛”猶後世所言“國色”,認為此篇是宋玉《神女賦》、曹植“感甄賦”的濫觴,這種從藝術性上所作的獨特發揮,在漢、唐人的經解中是沒有的。至於他把《詩經》中的一些男女戀歌,說成“刺淫”之詩,在《詩經論旨》中說:“淫者,邪也;惡而刺之,思無邪矣!”則明顯地反映出他也存在因襲傳統的一面。
《詩經通論》有道光十七年韓城王篤刻本,又有1927年雙流鄭璋複印本和1958年中華書局排印顧頡剛標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