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簡介
曾任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的王芳,是一位傳奇式人物:早年,他擔任鋤奸科長、保衛部長、敵工部長。解放後,杭州是毛澤東最喜歡去的地方,當時王芳擔任浙江省公安廳廳長,肩負保衛工作重擔,成了毛主席的“大警衛員”。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又因經手偵破“18號案件”——揭發江青匿名信案件,熟知江青的不可告人的醜史,被江青點名押解北京、武裝看管審查達七年之久;後經毛主席親自批示,王芳這才獲得自由。“四人幫”倒台之後,王芳擔任預審組長,後又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檢察員,參加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審查工作。“兩案”結束後,出任中共浙江省委書記。1987年重履公安,擔任公安部部長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第一政委。往日,出於職業習慣,王芳對自己的過去守口如瓶。如今,王芳離休多年,為了保存珍貴史料,公安部指定王芳為撰寫回憶錄的重要對象。王芳這才回首往事,口述鮮為人知的經歷,在秘書位的協助下,完成了這部《王芳回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