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關稅納稅籌劃實務》

最新關稅納稅籌劃實務 內容簡介

本書為了有利於廣大企業在充分尊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前提下,正確進行出口商品納稅籌劃,本著實用性、立足操作性,運用大量的公式和實例闡明進口商品納稅籌劃基本方法,敘述出口商品退(免)稅賬務處理方法,提出了出口商品納稅籌劃新思路,介紹了關稅電算化操作方法,列舉了關稅違章違法行為的處理辦法,這些都是會計員、外銷員、辦稅員和稅務幹部、海關人員、企業經濟、財院師生必須掌握的重要知識。 本書面向會計員、外銷員、辦稅員和稅務幹部、海關人員、企業經理、財院師生、既可以作為他們的實用性工具書,又可以作為他們的專業性培訓教材。

最新關稅納稅籌劃實務 本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關稅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進口商品納稅籌劃方法
第三章 出口商品退(免)稅的法律規定
第四章 出口商品退(免)稅的申報方法
第五章 出口商品退(免)稅的賬物處理方法
第六章 進出口企業特殊業務的賬務處理方法
第七章 出口商品納稅籌劃方法
第八章 進出口業務中外匯核算方法
第九章 出口退稅電算化管理辦法
第十章 關稅違章違法行為的處理
附錄

最新關稅納稅籌劃實務 文章節選

關稅法是指國家制定的調整關稅徵收與繳納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現行關稅的基本規範是國務院1992年3月第二次修訂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關稅條例》和1994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海關總署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關稅條例》和1994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海關總署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關稅是由海關對進出國境或關境的貨物、物品徵收的一種稅。國境是一個國家以邊界為界限,全面行使主權的境地域,包括領土、領海、領空。關境是指海關征收關稅的領域。一般而言,國境和關境是一致的,商品進出國境也就是進出關境。但是兩者也有不一致的情況,如有些國家在國境內設有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區或出口加工區時,關境則小於國境;當幾個國家結成關稅同盟時,成員國之間互相取消關稅,對外實行共同的關稅稅則,就成員國講其關境大於國境。 關稅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稅種。我國早在周代就對過關上市的商品徵收“關市之賦”,它具有內地關稅的性質。自唐代開始,就沒有專門機構負責管理進出國境的船舶、商品並徵收關稅。鴉片戰爭後,我國淪為半殖民地國家,關稅制度不是由我國獨立制定,而是受不平等條約的約束,成為片面協定關稅。關稅喪失了保護本國經濟發展的作用,使資本主義國家的大量剩餘產品在我國傾銷,肆意掠奪我國重要資源,嚴重阻礙了我國民族工商業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立即取締了帝國主義在關稅方面的特權,廢除了一切不平等條約並於1949年10月設立海關總署,統一領導全國海關機構和業務。1950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關稅政策和海關工作的決定》;1951年5月又公布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暫行實施條例》。這是一項獨立自主的有益於國計民生的關稅制度。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我國的對外貿易和科技文化交往取得了長足的進步。1985年3月第二次修訂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關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1987年1月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1987年9月國務院根據《海關法》修訂發布了《進出口關稅條例》,1992年3月第二次修訂發布了《進出口關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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