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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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保障條約》
《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由美國與日本於1960年1月19日在華盛頓簽訂的條約,此條約宣示兩國將會共同維持與發展武力以抵抗武裝攻擊,同時也將日本領土內一國受...
簡介 條約信息 歷史沿革 詳細 發展階段 -
日美安全條約
“日美安全條約”全稱是《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保障條約》,最早簽訂於1951年。 1952年,日本政府不顧日本民眾的意願,又與美國簽署了規定“日美安全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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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美安全條約
1957年以岸信介為首相的新內閣成立,岸信介上台後提出“與自由國家保持協調的主張'”,其含義就是“要修改美國對日本的占領政策,本著獨立自主的精神,注重重...
修改背景 正式簽訂 條約影響 -
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
又稱《新日美安全條約》。日本和美國繼《日美安全條約》後的又一幹事同盟條約。1960年1月19日日美雙方於華盛頓簽訂了《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6月2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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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共同合作與安全條約
——日美安全協商委員會。 ...日本和美國締結的軍事同盟條約。1960年1月19日在華盛頓簽署,6月23日生效。有效期10年。1970年6月雙方宣布條約無限期延長。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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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親善條約
神奈川條約為1854年3月31日(嘉永7年3月3日 (舊曆))江戸幕府與美國所締結的和親條約,日本通稱為《日米和親條約》(《日美和親條約》)。簽約代表,...
簡介 事件經過 美國方面之目的 條約部份內容 評價 -
日美新安保條約
《日美新安保條約》全稱《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共同合作及安全保障條約》。1960年1月在華盛頓簽署,6月生效。用以取代1951年的舊安保條約。
背景 條約內容 簽約代表 透視虛實 -
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規定基於日美安全保障關係的雙邊合作;規定全球規模的合作等。其主要目的在強化日美軍事同盟,不難看出,軍事範圍更廣,內容更多。
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評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
新日美安全合作指針
新日美安全合作指針是指1997年日美兩國對1952年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的修改,其主要內容也為三項,即平常時期的合作、對日本進行武力侵略時的合作以及日...
名稱 介紹 -
新《日美安全條約》
新《日美安全條約》:即1960年1月,日美簽訂的《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 該條約刪去了1951年簽訂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中美軍可以鎮壓日本“內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