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

《中國應對氣侯變化國家方案》(簡稱《國家方案》)今天正式頒布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應對氣侯變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檔案,也是開發中國家頒布的第一部應對氣侯變化的國家方案。
《國家方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幾十名專家,歷時兩年編制完成。
《國家方案》全面回顧
了中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不懈努力,分析了我國目前面臨的影響和挑戰,提出2010年前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原則,確定了重點領域和政策措施,並闡述了我國在若干問題上的基本立場和國際合作需求。
《國家方案》指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要堅持六項原則,即: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應對氣候變化,遵循《氣候公約》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減緩與適應並重,將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其它相關政策有機結合,依靠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以及積極參與、廣泛合作的原則。
按照《國家方案》的部署,到2010年,我國將努力實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兩大目標,其中包括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應減緩二氧化碳排放;努力實現森林覆蓋率達到20%;自然保護區面積占國土總面積的比重達到16%等量化指標。
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措施方面,《國家方案》把能源生產和轉換、提高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林業和城市廢棄物確定為重點領域,預計通過加快水電開發步伐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在“十一五”期間可實現節能2.4億噸標準煤,相當於減排二氧化碳約5.5億噸。在適應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方面,農業、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態系統、水資源、海岸帶及沿海地區則是《國家方案》確定的重點領域。
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表示,《國家方案》的頒布實施,彰顯了中國政府負責任大國的態度,將對我國的應對氣侯變化工作產生積極的作用,也將對世界應對氣侯變化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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