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成書的經過﹕先是﹐宋代吏部七司有《條法總類》﹐作為各司辦事的依據。淳熙(1174~1189)時﹐孝宗命按七司所掌政事分類﹐改編成《淳熙條法事類》﹐以便檢閱。寧宗(1194~1224在位)時依淳熙故事﹐命宰相謝深甫等據慶元四年(1198)九月所頒《慶元重修敕令格式》改編成《慶元條法事類》。書成於嘉泰二年(1202)八月﹐於次年頒行﹐因此《直齋書錄解題》把此書稱做《嘉泰條法事類》。本書末附錄《開禧重修尚書吏部侍郎右選格》2卷﹐為開禧二年(1206)三月所頒《開禧重修七司法》中的部分內容。本書流傳甚少﹐清乾隆以後有抄本五種(其中一種藏日本岩崎氏)﹐缺卷相同﹐似乎是同出一源﹐其所根據的祖本則不詳。現今通行的為燕京大學圖書館於1948年10月據常熟瞿氏本印行的版本。
本書成書的經過﹕先是﹐宋代吏部七司有《條法總類》﹐作為各司辦事的依據。淳熙(1174~1189)時﹐孝宗命按七司所掌政事分類﹐改編成《淳熙條法事類》﹐以便檢閱。寧宗(1194~1224在位)時依淳熙故事﹐命宰相謝深甫等據慶元四年(1198)九月所頒《慶元重修敕令格式》改編成《慶元條法事類》。書成於嘉泰二年(1202)八月﹐於次年頒行﹐因此《直齋書錄解題》把此書稱做《嘉泰條法事類》。本書末附錄《開禧重修尚書吏部侍郎右選格》2卷﹐為開禧二年(1206)三月所頒《開禧重修七司法》中的部分內容。本書流傳甚少﹐清乾隆以後有抄本五種(其中一種藏日本岩崎氏)﹐缺卷相同﹐似乎是同出一源﹐其所根據的祖本則不詳。現今通行的為燕京大學圖書館於1948年10月據常熟瞿氏本印行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