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1.1為規範家居室裝飾市場,提高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制訂本標準。
1.2本標準適用於一般家庭居室內裝飾工程的質量驗收。
家庭居室室內裝飾工程質量驗收宜分階段進行,隨工程施工進度先做好基層和隱蔽工程驗收,再進行面層和竣工驗收。
考慮一般住戶對工程規範了解較少,缺少檢測工具,標準以定性、目測、,文字說明為主,,便於住戶掌握,為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提供依據。
1.3家庭居室裝飾的設計和施工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築、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規範的規定。
1.4承攬家庭居室裝飾的設計、施工單位,應具備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施工人員應按規定持證上崗,其中燃氣管道必須由具有燃氣安裝資質的單位安裝。
1.5家庭居室裝飾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嚴禁拆改和損壞主體和承重結構:1、不得在承重牆、抗震牆上開洞;2、不得任意擴大原有門窗洞口;3、不得任意增加樓面荷載;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陽台地面;5、不得任意鑿剔樓、頂板;6、不得拆除挑陽台上的窗下牆。
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飾工程,應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並由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家庭居室裝飾如需要更改給排水管線,供暖設施及燃氣設施等,必須取得管房部門的書面同意。
1.6家庭居室裝飾所用的主要材料及設備,應按設計檔案和契約規定選用,產品質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衛生器具及管道安裝
2.1衛生器具品種、規格、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契約的規定,管材、管件、潔具等產品質量應符合現行標準。
2.2管道安裝應橫平豎直、輔設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閥門,龍頭安裝平正,使用靈活方便,明管刷防鏽塗料,暗管刷防腐漆。
2.3給水管道與附屬檔案,器具連線嚴密、經通水試驗無滲漏。
2.4排水管道應暢通,無倒坡、無堵塞、無滲漏,地漏表面應略低於地面。
2.5衛生器具安裝位置正確,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潔無損傷。
電氣工程
3.1電氣產品、材料必須是符合現行技術標準的合格產品,電線、電纜、開關、插座尚應具有國家電工產品安全認證書。
3.2電氣布線宜採用暗管敷設,導線在管內不應有結頭和扭結,導線距電話線、閉路電視線不得少於50厘米,吊頂內不允許有明露導線,嚴禁將導線直接埋入抹灰層內。
3.3燈頭做法、開關接線位置正確,廁浴間宜選用防潮開關和安全型插座,有接地孔插座的接地線應單獨敷設,不得低於0.5MΩ。面向電源插座時應符合“左零右相,接地在上”的要求。
3.4開關、插座安裝牢固,位置正確,蓋板端正,表面清潔,緊貼牆面,四周無空隙,同一房間開關或插座上沿高度一致。
3.5電氣工程施工完成後,應進行必要的檢查和試驗,如漏電開關的動作,各迴路的絕緣電阻以及電器通電,燈具試亮、開關試控制等,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3.6工程竣工時應向用戶提供電氣竣工簡圖、標明導線規格及暗管走向。
吊頂工程
4.1吊頂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顏色以及基層構造、固定方法應按設計要求,並符合現行標準。
4.2吊頂龍骨不得扭曲、變形,木質吊頂應進行防水處理,吊頂位置正確,吊桿順直、龍骨安裝牢固可靠,四周平順。
4.3輕型燈具可吊在主龍骨上,重量大於3公斤的燈具或吊扇不得借用吊頂龍骨,應另設吊鉤與結構聯結。
4.4吊頂罩面板與龍骨應連線緊密,表面應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錘傷、釘眼等缺陷,接縫應均勻一致,壓條順直,無翹曲,罩面板與牆面、窗簾盒、燈具等交接處應嚴密。
4.5貼上的罩面板不得有脫層;擱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翹現象;紙面石膏罩面板一般用鍍鋅螺釘固定在龍骨上,釘頭應塗防鏽漆。
門窗、封陽台工程
5.1門窗的品種、規程、顏色、開啟方向、組合形式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和現行標準要求。
5.2門窗選用的材質及附屬檔案均應符合現行標準,鋁合金門窗應選用不鏽鋼或鍍鋅附屬檔案,塑膠門窗使用螺釘時,必須事先鑽孔,嚴禁直接錘擊打入。
5.3門窗安裝必須牢固,橫平豎直,外觀無變形、開焊、斷裂現象。鋁合金門窗框不得直接埋入牆體,鋁合金或塑膠門窗框與洞口之間縫隙應按要求嵌填飽滿,縫隙外槽口用密封膠封嚴,表面平整光滑。
5.4門窗扇應開啟靈活,無陰滯和反彈現象。配件齊全,安裝牢固、位置正確。
5.5門窗安裝後表面應潔淨,無劃痕、碰傷、鏽蝕。塗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勻、無氣孔。
細工製品工程
6.1細木製品(窗簾盒、暖氣罩、木護牆、木隔斷、包門及門套、窗套、踢腳板、花飾、裝飾線)和固定家具的龍骨、襯板及面板慶符合設計的要求。細木製品所用的木材含水量水率不得大於12%,其外表用料,不得有死節、蟲眼和裂縫。
6.2細木製品與基層必須鑲釘牢固,無鬆動。襯板與面板必須粘結牢固,不得出現起層、起鼓現象。
6.3窗以板和窗簾盒與基體連線牢固,表面平整、稜角方正,其兩側伸出窗洞以外的簪度要一致,同一房間的窗台板或窗簾盒標高一致。
6.4木護牆表面應平整光潔,稜角方正,線條順直,顏色一致,不得出現裂縫開膠現象,踢腳板連線無縫隙。踢腳板慶平直,光潔、接縫嚴密、出牆厚度一致。
6.5頂角線、掛鏡線、腰線等裝飾線順直均勻一致,緊貼牆面,交圈收口正確。木裝飾線對接時,宜採用45度加膠坡接,接頭處不得有錯縫、離縫現象。
6.6吊櫃、壁櫃安裝應牢固,櫃門開啟靈活。
6.7細木製品油漆後,應平整光滑、刷紋通順、顏色一致,無漏刷、無膠痕。
裱糊工程
7.1壁紙、牆布的品種、顏色和圖案,應符合設計的要求,粘接劑應按壁紙和牆布的品種選用。
7.2裱糊工程的基體應乾燥,表面應平整,不同材質基層的接縫處應貼上接縫帶。
7.3基層膩子應堅實牢固,不得粉化、起皮和裂縫,裱糊前基層宜刷清漆作封完備處理。
7.4壁紙牆布必須裱糊牢固,表面色澤一致,花紋圖案吻全合,不得有氣泡、空鼓、裂縫、翹邊、皺摺、斑污和膠痕。各幅拼接橫平豎直,距1.5米正視不顯拼縫。
7.5壁紙、牆布與頂角線、掛鏡線、貼臉板、踢腳線緊接,不得有縫隙,其邊緣平直整齊,不得紙毛、飛刺。
7.6陰陽角垂直,稜角分明,陰角處搭接順光,陽角處無接縫。
板塊鋪貼工程
8.1石材、牆地磚
8.11石材、牆地磚品種、規格、顏色和圖案應符合設計的要求,飾面板表面不得有劃痕、缺棱掉角等質量缺陷。不得使用過期和結的水泥作膠結材。
8.12石材、牆地磚施工前應對其規格、顏色進行檢查,牆地磚施工前應對其規格、顏色進行檢查,牆地磚儘量減少非整磚,且使用部位適宜,有突出物體時應按規定進行套割。
8.13石材鋪貼前宜作背塗處理,減少“水漬”現象發生,鋪貼應平整牢固、接縫平直、無歪斜、無污積和漿痕、表面潔淨,顏色協調。
8.14牆地磚鋪巾應平整牢固,圖案清晰、無污積和漿痕,表面色澤基本一致,接縫均勻、板塊無裂紋、掉角和缺棱,單塊板邊角空鼓不得超過數量的5%。
8.15有防水要求的樓地面(如廁浴間、廚房等)在面層下應做防水層,防水層四周與牆接觸處,應向上翻起,高出地面不少於250毫米,地面面層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積水,24小時蓄水試驗無滲漏。
8.2木質地板
8.21木技樓地面的材質、構造以及拼花圖案應符合設計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應不大於12%。
8.22條形木地板的鋪設方向,可徵求用戶的意見,一般走廊、過道宜順行走方向鋪設,室內房間宜順著光線鋪設。木地板與牆之間應留10毫米的縫隙,並用踢肢板封蓋。
8.23木技板面層必須鋪釘牢固無鬆動,粘接牢固無空鼓,表面刨平磨光,無明顯刨痕、戧茬和毛刺等缺陷。
8.24木板面層,板間隙基本嚴密,接頭位置錯開;拼花木板面層接縫對齊,粘、釘嚴密。無裂紋、翹曲,表面潔淨無明顯色差。
8.25木質踢腳線接縫嚴密,表面光滑,高度、出牆厚度一致。
8.3塑膠地板
8.31鋪貼塑膠板面層用的膠粘劑,應根據基層材質和面層使用要求選用。基層必須平整、堅硬、乾燥無油脂。面層應平整、光滑、無裂縫、色澤均勻、厚薄一致,邊緣平直,面層內不得有雜物和氣泡。
塗飾工程
9.1塗料的品種、顏色、性能應符合設計的要求,產品質量符合現行標準。
9.2膩子應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膩子,膩子與基體結合堅實、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紋。
9.3油漆表面應平整、光潔、無漏刷、脫皮和斑跡,清漆木紋清晰,大面無裹棱、流墜和皺皮,顏色基本一致、無刷紋。五金、玻璃潔淨。
9.4乳膠漆嚴禁脫皮、漏刷、透底,大面無流墜、皺皮,表面顏色一致,無明顯刷漏刷和透底,刷紋通順,噴點均勻、門窗燈具潔淨。
軟包工程
10.1軟包(錦緞、皮革)面料和填充料的材質、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軟包工程的防腐、防火處理應符合有關規定。
10.2軟包工程的木框、襯板的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釘粘嚴密、牢固,不得鬆動。
10.3軟包製作尺寸正確,稜角方正,填充飽滿、平整,飾面鬆緊適度。
10.4軟包安裝平順,緊貼牆面,色澤一致,接縫來密,無翹邊和褶皺。
10.5軟包表面應清潔、無污染,拼縫處花紋吻合,無波紋起伏。
地毯工程
11.1地毯的品種、材質、規格、顏色應符合設計的要求。
11.2基層必須平整、乾燥、清潔、無油污。
11.3地毯應固定牢固,毯面平整、不起包、不凹陷、不打皺、不翹邊,拼縫處密實平整、圖案連續、絨面順光一致,表面乾淨、無油污損傷。
11.4地毯收口合理、順直,收口壓條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