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工影響天氣發展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於2014年12月17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氣象局聯合印發),該《規劃》確定了全國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總體布局、主要任務、實施安排,提出人工影響天氣的組織管理體制和業務運行機制,並指出在任務完成後,我國將基本形成六大人工影響天氣區域發展格局。
《規劃》是繼第一個全國性人工影響天氣發展規劃《人工影響天氣發展規劃(2008-2012年)》後,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意見》,推動全國人工影響天氣科學發展的重大舉措。
《規劃》要求,堅持需求引領、科技驅動,堅持統籌協調、區域聯合,堅持整體設計、分步推進,堅持安全管理、科學規範的原則,實現與《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全國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2013-2020年)》和《氣象發展規劃(2011-2015年)》等規劃有效銜接,為防災減災、緩解污染和保障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規劃》指出,到2020年,要建立較為完善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基本形成六大區域發展格局,基礎研究和套用技術研發取得重要成果,基礎保障能力顯著提升,協調指揮和安全監管水平得到增強,人工增雨(雪)作業年增加降水600億立方米以上,人工防雹保護面積由目前的47萬平方千米增加到54萬平方千米以上,人工消減霧、霾試驗取得成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效益明顯提高。
全國將分為東北、西北、華北、中部、西南和東南6個人工影響天氣區域,其中東北、中部和東南3個區域分別與我國三大糧食生產核心區對應,西北區域重點保障生態環境安全,華北區域重點保障京津冀首都圈水資源安全,西南區域重點保障特色農業生產和水庫蓄水發電。
《規劃》對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布局提出明確要求,立足需求,科學測算,大力加強飛機作業力量,適度控制地面作業規模。增雨(雪)以飛機作業為主,地面作業為補充;防雹作業以發展新型的、安全性能高的作業裝置為目標,逐步淘汰老舊高炮、火箭作業裝置;進一步明確了提升人工影響天氣業務能力建設任務,要求建設系列化作業飛機和探測飛機;加強試驗示範基地建設和關鍵技術研發;建立完善人工影響天氣探測系統。《規劃》還強調要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後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