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學原理》

《保險學原理》

《保險學原理》,一本保險方面的作品。本書內容共分為三大部分:保險基礎理論、保險分論和保險經營,對保險學原理作了比較系統的論述。對於保險專業學生,這是一門保險學的入門課程;對於其他專業學生,可以對保險學有一個總括了解。教學時,可根據專業特點有所側重。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保險學原理保險學原理

保險學與其他經濟學科相比較,有其獨特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多屬性。多屬性是指保險學所研究的內容既有屬於社會科學的,也有屬於自然科學的,它是一門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相互交叉的綜合管理科學。
2、廣泛性。廣泛性是指保險學所研究的內容,涉及面非常廣泛。因為保險的對象具有廣泛性,社會生產的各個環節、各行各業都需要保險;保險工作人員要與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打交道,還要配合各部門搞好防災防損工作。
3、法律性。保險契約的訂立和履行,都以民法和契約法為依據,涉外的保險業務還與國際私法、國際商法和海商法有著密切關係。因此,保險學中包含了不少法律內容。
4、實踐性。保險學主要是一門套用學科,其中相當一部分內容是實務,要通過實踐才能熟悉和掌握。
保險學研究的內容,大致可分為以下四個組成部分:(1)保險基礎理論;(2)保險數學和統計;(3)保險經營和管理;(4)保險分論。

作者簡介

謹良,教授,男,1944年2月生,浙江鄞縣人,1966年畢業於上海財經大學財政金融系金融專業。後分配至江西工作,先後在工廠財務部門和地區人民銀行工作。1979年至1982年在上海財經大學金融系攻讀金融專業研究生,獲經濟學碩士學位。畢業後留校任教,在1983年-1984年公派去美國Temple大學和北美洲保險公司進修保險,於1985年初回國,是建國後首批派往國外進修保險教師之一。他先後擔任上海財經大學保險教研室付主任、金融系付主任,現任金融學院保險系主任,並擔任上海市保險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保險學會理事。許謹良教授長期從事保險教學和科研工作,先後出版《保險學原理》、《財產和責任保險》、《人身保險原理和實務》、《風險管理》等教材和著作十餘部,發表論文和譯文150餘篇,現為《辭海》(99年版)編委和保險分科主編。此外,他主持市教委重點學科"上海保險業發展研究"等課題,先後參加七五社科基金"中國保險業發展"、九五社科基金"保險中介產業發展研究"等國家級課題研究,擔任分課題負責人。他在校講授《保險學原理》、《風險管理》、《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等課程。
許謹良教授還致力於保險教學與國際接軌,在我校創辦了精算教學,先後引進了美國壽險管理師(LOMA),美國財產和意外險承保師(CPCU)和英國特許保險學會會員(CII)等國際認可保險資格考試,並在我校設立考點。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風險和保險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保險的起源與發展
第三章 我國保險發展簡史
第四章 保隊基金的形式和規律
第五章 保險的職能和作用
第六章 保險的種類
第七章 保險契約(一)
第八章 保險契約(二)
第九章 財產保險
第十章 責任保險
第十一章 機動車輛保險
第十二章 海上保險
第十三章 國內運輸保險
第十四章 農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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