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常用執法工作手冊》

《交通警察常用執法工作手冊》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規章頒布實施以後,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為核心,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部門規章為主體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體系框架基本確立。

基本信息

交通警察常用執法工作手冊

作者:本書編寫組編
出版社:中國市場出版社
交通警察常用執法工作手冊交通警察常用執法工作手冊

出版時間:2009-5-1
版次:1
頁數:494
開本:40開
ISBN:9787509205242

內容簡介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規章頒布實施以後,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為核心,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部門規章為主體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體系框架基本確立。
至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在這五年中得到不斷修正,也不斷有新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發布並實施。例如,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對《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了修正;2006年12月20日公安部令第91號發布了新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7年公安部印發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2008年公安部發布了新的《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102號)和《機動車登記工作規範》;2009年又發布實施了修訂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公安部令104號)、《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公安部令105號),等等。這些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實施不但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內容體系不斷地完善和豐富,也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執法依據發生了變化。
為了適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警察、廣大交通參與者對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理解、遵守和執行,編者梳理了2004年至2009年4月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檔案的變化,將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彙編。為便於讀者查閱和理解,本書將內容分為總類、車輛和駕駛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與執勤執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隊伍建設、執法監督與責任追究和其他規定七部分。全書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內容新穎。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域所涉及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梳理,將新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充實其中。二是突出了實用性。將具有規範執法意義和具有巨觀指導性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檔案收錄在內,有助於讀者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認識和運用。此外,編者也將交通警察執勤執法的法律法規編輯其中,例如《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和《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等等。這些法律法規既有助於拓寬讀者的視野,也有助於交通警察執勤執法的規範化。

目錄

一、總類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屆金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通過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2004年4月30日國務院令第405號公布)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2006年8月24日公安部令第88號發布)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2007年10月25日公安部令第95號發布)
關於印發《服務民眾十六項措施》的通知
(2007年5月23日公交管(2007]103號)
二、車輛和駕駛人管理
【導讀】
(一)機動車登記
機動車號牌生產管理辦法
(1993年5月13日公安部令第13號發布)
機動車登記規定
(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號發布)
關於印發《機動車登記工作規範》的通知
(2008年8月16日公交管(2008)185號)
(二)臨時入境車輛管理
臨時入境機動車和駕駛入管理規定
(2006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號發布)
(三)報廢車管理
汽車報廢標準(1997年修訂)
1997年7月15日國經貿經[1997]456號)
公安部關於實施《汽車報廢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1997年11月18日公交管(1997)261號)
關於調整輕型載貨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
(1998年7月7日國經貿經[1998]407號)
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一一
(2000年12月18日國經貿資源[2000]1202號)
公安部關於實施《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1年1月16日公交管[2001]2號)
農用運輸車報廢標準
2001年3月13日國經貿資源[2001]234號)
機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
(2002年4月19日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公安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3號發布)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2001年6月16日國務院令第307號公布)
(四)警報器、標誌燈具管理
警車管理規定
(2006年11月29日公安部令第89號發布)
(五)機動車駕駛人管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2006年12月加日公安部令第91號發布)
公安部關於印發《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的通知
(2007年4月4日公交管(2007358號)
三、交通秩序管理與執勤執法
【導讀】
(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公安部關於駕駛和乘坐小型客車必須使用安全帶的通知
1992年11月15日
公安部關於公安幹警駕駛和乘坐小型客車率先使用安全帶的通知
(1992年11月23日公通字[1992]147號)
城市公共運輸車船乘坐規則
1993年12月20日建設部、公安部令第31號發布)
城市人民警察巡邏規定
1994年2月25日公安部令第17號發布)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1997年12月23日建設部、公安部令第63號發布)
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
(2005年5月25日公安部令第77號發布)
……
四、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五、隊伍建設
六、執法監督與責任追究
七、其他規定

書摘插圖

一、總類
【導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構建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新體系,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共同組成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內容體系。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有關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不得與其相違背或衝突。這些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實施,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得以實現並更具操作性。
本部分希望讀者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共同構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基本框架和內容體系。作為公安機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在交通安全管理的執勤執法工作中,也應該遵守對於公安機關以及人民警察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把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的《服務民眾十六項措施》的基本精神,並將上述規定和精神落實到具體的公安交通執勤執法工作的實踐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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