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

《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

《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是由作者陶希聖著作、嶽麓書社出版的書籍。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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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嶽麓書社;第1版(2010年1月1日)
叢書名:民國學術文化名著叢書
平裝:164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7807613149,9787807613145
條形碼:9787807613145
商品尺寸:22.4x14.8x1.4cm
商品重量:240g
ASIN:B0039XN6VA

內容簡介

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內容簡介:中國的革命,到今日反成了不可解的謎了。革命的基礎是全民還是農工和小市民?革命的對象是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還是幾個列強和幾個軍閥?這些重要的問題都引起了疑難和論爭,論爭愈烈,疑難愈多。要掃除論爭上的疑難,必須把中國社會加以解剖;而解剖中國社會,又必須把中國社會史作一決算。

編輯推薦

《中國社會之史的分析》:民國學術文化名著叢書

媒體推薦

研究社會經濟史最早的大師,是郭沫若和陶希聖先生,事實上也只有他們兩位最有成績。……陶希聖先生對於中國社會有極深刻地認識,他的學問很是廣博,它套用各種社會科學和政治經濟學的指示,來研究中國社會,所以成就很大。
——顧頡剛
中國近日用新的科學方法唯物史觀,來研究中國社會史,成績最著,影響最大,就算陶希聖先生了。……陶氏在近五十年中國思想史之貢獻,就在他用唯物史觀的方法來研究“中國社會史”影響頗大。
——郭湛波

目錄

第一緒論——研究中國社會史的必要和方法
一中國革命的基本問題與社會史的研究
中國社會史研究的困難
三中國社會史研究的方法
四本書的要點——士大夫身分的特質
五士大夫身分與知識階級
六結語
第二總論——中國社會到底是什麼社會
一序言
二宗法社會
三封建社會
四帝國主義侵略下的封建社會
五階級社會
六結語
第三士大夫身分的發生髮展和變遷——從中國社會史上觀察中國國民黨
一古史之民族的分析
二井田制度與土地稅法
三身分差別與階級流通
四貴族特權與官僚政治
五士大夫階級的特質
六近百年來的士大夫階級
七中國國民黨的基礎
八餘論
第四官僚的發生髮展及其在政治上的地位——官僚制度及其摧毀
一摧毀官僚制度的必要
二官僚未發生以前的封建國家
三後封建時期官僚的發生
四官僚和地主士大夫的聯繫
五官僚政治背景的變遷
六摧毀官僚制度的原則的方法
第五官僚及軍隊之封建的形態——中國官僚及軍備之社會史的觀察
一對小民族的封建統治
二貨幣數量和私人財富的觀察
三政府重農輕商的政策
四國家歲收和官俸的物類
五農兵募兵的地方粘著性
六官僚軍備的社會背景
七官僚政府和商業資本及高利貸資本
八帝國主義侵略下的割據趨勢
九社會勢力的變遷與軍隊及官僚
十結語
第六民族意識與階級意識——中國民族思想之社會史的觀察
一什麼是民族
二民族的形成及民族中主要階級
三中國的氏族和種族及民族
四中國民族意識和其支持者
第七僧侶與士大夫身分——士大夫身分與宗教
一問題的提起
二中國太古的宗教與僧侶
三後世僧侶階級崩毀的原因
四孔教與士大夫身分
五結論
第八宗法理論與宗法的實際——中國宗法勢力及其摧毀
一宗法與君權
二前國家時代的宗法
三宗法理論的貴族屬性
四宗法的經濟基礎
五宗法的尊祖宗教
六宗法的男女差別
七宗法的男系制度
八一本主義的精神
九理論與實際的相違
十士大夫的宗法思想
十一今後立法的方針
十二男系制度的打破
十三嗣子養子與私生子的改革
十四父治制度的打破
十五家產及扶養制度的改革
十六族長政權的打破
十七婚姻制度的改革
十八宗法摧毀的兩條件
附錄一士大夫身分與知識階級
附錄二中國社會史的一個考察
後記

後記

陶希聖(1899-1988),原名匯曾,筆名方峻峰。湖北黃岡人。曾先後在復旦大學、中央大學、北京大學任教。1928年與周佛海、樊仲雲等創辦新生命書局。1938年任第一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39年8月,任汪偽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兼中央宣傳部部長。1940年脫離汪組織,在香港披露“日汪密約”。1942年到重慶,任蔣介石侍從室第五組組長,為蔣介石執筆撰寫《中國之命運》,並任《中央日報》主編。1949年赴台灣後,歷任“總統府國策顧問”、《中央日報》董事長、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評議委員等職。1988年於台灣逝世。
20世紀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由於北伐革命和辯證唯物論浪潮的衝擊,中國社會結構產生了激變,一些學人力圖以經濟觀點來探討中國社會的發展及中國社會的性質等問題,並由此引發了一場論戰。陶希聖即是這場論戰的發起者之一。以陶希聖為代表的“新生命派”認為“中國封建制度已衰,封建勢力猶存,而中國社會的兩大階層是士大夫與農民”。

文摘

三中國社會史研究的方法
研究的方法是什麼呢?
其一是概括的記述法。把類似的事實和現象集合起來,指出共通的徵象的方法,叫做概括的記述法。例如:春秋時代各侯領築城的事實。集合各侯領築城的事實,我們可以得到一個論斷:春秋時代有都市集中的現象。又如,戰國時代個人財富的積聚的記錄。集合個人財富的記錄,我們可以得到一個論斷:原始共產制乃至封建財產制已為個人私有制所代替。集合春秋戰國時代反宗法理論的拜日教、立少子、娶本族、不行三年之喪等事實,我們可以說宗法制度已經崩壞而嚴正的宗法制度夫行到周魯諸國以外。集合戰國時代各國起用庶人為卿相的事實,我們可以知道封建貴族階級已經崩壞而治權漸歸到新起的官僚。這是第一段的概括。再集合這許多論斷出來的現象,便可以說春秋戰國時代,舊封建制度已經破壞。這是第二段的概括。再舉一個例。自漢到明清,官僚政府的財政收入上,漕運是一個重要制度,同樣的各地方的倉庫也是重要制度;官僚的俸給用布帛和轂米,軍隊的餉糈用布帛和轂米;個人的財富的成分是土地園圃和奴婢及放債;社會的觀念體系以“分”即等級思想為中心;這各端是各由第一段概括所引出的。而第二段概括,使我們論定秦漢以後的社會還是以自然經濟為主,雖有貨幣,卻沒有占最高的地位,政治制度還是封建的類型,個人主義還沒有占相當的勢力;綜之,秦漢以後的中國還是在前資本主義時期。
更進一步,我們可以把中國社會的概括的論斷,和希臘、羅馬、波斯、埃及、維新以前的日本、革命以前的俄羅斯等等,再作概括的記述。例如:傳說中的西周時代,種種徵象和索倫以前的雅典,及沙威爾斯吐魯斯以前的羅馬相似;這可以說是原始封建國家的類型。
僅僅使用概括的記述法,還不能得到確實的斷論。我們第二還要使之抽象法。分析複雜的事實使趨於簡單的方法,叫做抽象法。資本主義社會有封建制度的遺滓,封建社會也有資本主義的萌芽。要得到純粹資本主義的概念,必須在思考時假定封建遺滓並不存在。要把捉封建社會的實況,必須判定商業資本只有微小的勢力。中國社會久沒有土地貴族,但是,分析的結果,我們發見了代替土地貴族的士大夫身分。中國社會看不見商業資本的勢力,只看見土地資本的勢力,我們又看得出士大夫身分是地主階級披上了法律的外衣。這便是抽象法的運用。研究中國社會史,抽象法是最重要的方法。中國社會,自戰國到最近,是一個變質的封建社會。在數千年的歷史上,我們看見許多類似於資本主義社會的現象,又看見了許多和嚴正的封建制度相同的現象。家族本位和個人主義的法律,權力主義和個人主義的觀念,相互錯綜。現於法令的制度和存於實際的現象,有時相反。如果不用抽象法,把複雜的事實分析開並且簡單化,次不能把捉中國社會的特質。
要對社會現象及其發展的趨勢得到比較確實的認識,我們第三須用統計法。在一群現象中,發見一定特徵以如何次數實現及以如何程度實現之量的研究,叫做統計法。不過,中國的數字的記錄在歷史上非常缺乏,便有也靠不住,即如人口的官廳報告大抵不甚正確,因為滿清以前,賦稅是按人口抽收,所以匿報是原則的情形。近百年來,統計的記錄較多,但正確的還是很少。
以上三種方法都是歸納法。此外,由歸納法得到的法則,適用於特殊的情形,得到其解釋或推測其傾向的方法,即演繹法,也是應當運用的。
四本書的要點——士大夫身分的特質
本書所收緝的論文,並沒有慎重精密的運用上述的方法。並且,各篇的論題非常廣泛,所用的材料也不過疏略的大體的,沒有經過多少的考證工夫。這是我要向讀者示歉意的。本書各論文依執筆時期的先後,內容時常有衝突矛盾的處所,其原因在:作者現尚在進行研究之中,決不能把一時的觀察所得作為收論。但本書所定論文中有一個重要象徵,這便是士大夫身分的指出。辟於這點,還要作簡單的說明。
第一,我們要知道士大夫身分和“知識階級”不同。我們可以說士大夫身分是知識階級的特定型態,卻不能概指中國現在的知識階級為士大夫。
在太古時代,生產的技術非常幼稚,人類的勞動所得,供給日常必要的生活,尚虞不足。這個時期,人群中沒有不從事於物質生產的觀念生活者。社會的生產力增大,則人群的數量增大,人群的組織複雜,於是保持過去的經驗的人漸得有從事思慮的閒暇,於是有了觀念生活階級。在某時代,觀念生活階級為祭司僧侶。在別時代,觀念生活階級為博士員生。其生活形式,皆依當時當地的物質生活來決定。
這觀念生活階級在中國從來是統治階級的一端。他上面連綴於統治階級的軍閥,下面抑制著被治階級的庶民,它的地位,和古代的巫覡祝宗,和後來的封建貴族相當。它的形成,是官僚和地主。它在經濟上是剝削者,在政治上是支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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