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研究:以金融地理學為理論視角》

《中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研究:以金融地理學為理論視角》

在高度貨幣化的當代社會,幾乎所有的資源配置和經濟交易都離不開貨幣媒介,金融深化水平已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區域經濟、國民經濟,乃至世界經濟的發展態勢。我國是一個擁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土地和十三億多人口的大國,其以中心城市為支點的區域經濟發展呈現出明顯的不平衡。可以認為:金融要素活躍區域的經濟發展較快,而金融要素不活躍區域的經濟發展較慢。

基本信息


目錄

導論
一、主要概念的辨析與界定
二、研究的主題與意義
三、國內外文獻回顧
四、研究思路與方法
五、本書主要內容與框架
六、可能的創新與不足
第一章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理論框架
第一節金融地理學理論
一、金融地理學的興起與研究範疇
二、區域金融學與金融地理學的區別和聯繫
三、金融地理學的研究現狀
四、金融地理學的“金融信息”主線
第二節金融中心理論
一、金融中心的經濟效應
二、金融中心的形成機理
第三節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基本內涵
一、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層次構成
二、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基本要素
三、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主要功能
第二章構建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現實需求
第一節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建設的基礎
一、上海金融中心的建設
二、深圳金融中心的建設
三、北京金融中心的建設
第二節國內城市金融中心建設實踐的內在約束
一、金融中心定位不準確
二、金融中心建設缺乏巨觀規劃
三、金融中心存在信息缺陷
第三節構建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重要意義
一、區域金融中心體系與現代經濟發展
二、區域金融中心體系與區域經濟均衡發展
三、區域金融中心體系與城市功能轉變
第四節構建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前置條件與原則
一、構建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前置條件
二、構建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指標選擇
第一節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指標構成
一、指標建立的基本原則
二、指標系統的基本框架
第二節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指標最佳化
一、數據與變數的選擇
二、指標顯著性檢驗
第四章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節點城市選擇
第一節點備選城市金融地理力分析
一、節點備選城市金融地理力的構成要素
二、節點備選城市金融地理力比較
第二節節點備選城市的聚類分析
一、金融地理力與聚類分析
二、城市類別分析
第三節經濟腹地與節點城市的確定
一、節點備選城市的二次篩選
二、節點備選城市的腹地空間
三、基於Mapinfo平台的節點城市選擇
第五章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基本布局與功能定位
第一節國際金融中心的選擇與布局
一、國際金融中心的基本條件
二、我國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必然性
三、我國國際金融中心節點城市的選擇
四、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
五、離岸、在岸一體化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基本模式
第二節國家金融中心的選擇與功能定位
一、國家金融中心的基礎性條件
二、我國國家金融中心的選擇
三、北京國家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
第三節地區性金融中心的選擇與布局
一、地區性金融中心合理布局與功能定位的理論基礎
二、我國地區性金融中心的空間布局藍圖
第六章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國家戰略
第一節政府在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建設中的功能
一、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建立模式
二、供給推動模式下的政府政策與功能
第二節構建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對策建議
一、深化金融市場體制改革,促進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建設
二、加快金融開放,深化金融自由化進程
三、加快金融信息平台建設,實現信息共享與有效流動
四、完善巨觀調控,應對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建設中的風險
五、營造良好金融生態,夯實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建設的基礎

前言

曹源芳博士的首部學術專著《中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研究》就要出版了。作為他的博士生導師,我感到由衷的高興。在高度貨幣化的當代社會,幾乎所有的資源配置和經濟交易都離不開貨幣媒介,金融深化水平已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區域經濟、國民經濟,乃至世界經濟的發展態勢。我國是一個擁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土地和十三億多人口的大國,其以中心城市為支點的區域經濟發展呈現出明顯的不平衡。可以認為:金融要素活躍區域的經濟發展較快,而金融要素不活躍區域的經濟發展較慢。同時,以行政區劃為基礎的地方保護主義限制了區域之問的資金融通,這不僅妨礙了我國統一、高效的金融體系建設,而且還加大了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為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就必須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其中關鍵之一,就是加快和協調區域金融深化的步伐。曹源芳博士在借鑑大量理論文獻和深入實際調查的基礎上,以金融地理學為理論視角,對構建我國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主要理論與實踐問題做了專門研究,並且提出了有價值的政策建議。他所做的研究是有重要理論與現實意義的。金融地理學是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目前國內對該學科的研究比較薄弱。金融地理學強調信息的作用,其理論核心是:金融信息的產生與套用對形成區域金融中心體系至關重要。信息的外部性、信息的不對稱性以及信息的腹地是決定區域金融中心選擇與建設的重要因素。與主流金融學的許多理論相比,金融地理學的主要理論是從一個全新角度解釋區域金融中心的興衰和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建設的規律,而且因其更加貼近現實而具有套用價值。
區域金融中心的發展在國外已有漫長歷史,但在我國還只是起步不久。目前,國內對區域金融中心的理論研究成果尚不多見,相關實踐還處於摸索階段,甚至是無序狀態。因此,加強對區域金融中心及其體系建設的理論研究,改進區域金融中心及其體系建設的具體實踐,是擺在我國理論界和實務部門面前的重要任務之一。

精彩書摘

(三)健全的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泛指從事金融業務、協調金融關係、維護金融體系正常運行的機構。在市場經濟制度下,金融機構體系一般包括貨幣金融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機構、金融業務的經營機構以及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機構三類機構構成的完整機構體系。
大量金融機構在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內集聚有以下作用:第一,作為資金融通的中介,促進了經濟發展中資金的順利流動和轉化。金融機構體系可以創造金融工具、創造貨幣、充當信用中介、充當支付中介的功能提高資金融通的效率。第二,降低了融資交易中的融資成本。大量的金融交易集中於金融機構,可以使其憑藉自身在金融資產處理上擁有的信息優勢、規模經濟優勢和專家理財優勢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而出現規模經濟效應。第三,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很多金融工具降低了金融交易中的風險,從而為社會提供金融風險轉移和管理服務。第四,完善的金融機構體系可以通過眾多金融機構之間頻繁的業務往來實現信息的溢出,使信息可以在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腹地範圍內進行高效、低成本地傳遞,從而改善金融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第五,高度集聚的金融機構可以擴大區域金融中心體系的“極化”效應,增強區域金融中心體系內各節點對腹地內的資源、技術、人才和信息的吸納能力,使腹地內的資源、技術、人才和信息不斷通過金融中心的網路向金融中心節點集聚,從而擴大金融中心節點的規模。
因此,在區域金融中心體系中,金融工具的發行以及金融業務的開展均離不開金融機構體系來推動。一般而言,區域金融中心體系應聚集有數量眾多、功能綜合的金融機構,並形成包括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以及保險、證券、基金等非銀行的多業務種類、多功能交叉的完善的金融組織體系,既實現金融機構功能上的互補,又擴大地區金融業規模,實現規模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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