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 雙書名號:《》
• 單書名號:〈〉
• 浪線式書名號:﹏﹏
用途
用於標明書名、篇名、報刊名、檔案名稱、戲曲名、歌曲名、圖畫名、影劇名、報紙雜誌名、圖表名等。
• 標示書名、卷名、篇名、刊物名、報紙名、檔案名稱等。
• 《紅樓夢》(書名)
• 《史記·項羽本紀》(卷名)
• 《論雷峰塔的倒掉》(篇名)
• 《每周關注》(刊物名)
• 《人民日報》(報紙名)
• 《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檔案名稱)
用法
書名號應成對使用。
• 書名號里還要用書名號時,外用雙內用單,雙書名號和單書名號在書寫時不能放在一個格子裡。
• 《讀〈石鐘山記〉有感》
• 《教育部關於提請審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的報告》
• 書名與該書中的篇名連用時,先寫書名後寫篇名,中間用間隔號,然後加上書名號。
• 《荀子·勸學》《史記·項羽本紀》
• 不能視為作品的課程、課題、獎品獎狀、商標、證照、組織機構、會議、活動等名稱,不套用書名號。下面均為書名號誤用的示例。
• 下學期本中心將開設《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市場行銷》兩門課程。
• 明天將召開《關於“兩保兩掛”的多視覺理論思考》課題立項會。
• 本市將向70歲以上(含70歲)老年人頒發《敬老證》。
• 本校共獲得《最佳印象》《自我審美》《卡拉OK》等六個獎盃。
• 《閃光》牌電池經久耐用。
• 《文史雜誌社》編輯力量比較雄厚。
• 本市將召開《全國食用天然色素套用研討會》。
• 本報將於今年暑假舉行《墨寶杯》書法大賽。
• 有的名稱應根據指稱意義的不同確定是否用書名號。如文藝晚會指一項活動時,不用書名號;而特指一種節目名稱時,可用書名號。再如展覽作為一種文化傳播的組織形式時,不用書名號;特定情況下將某項展覽作為一種創作的作品時,可用書名號。
• 2008年重陽聯歡晚會受到觀眾的稱讚和好評。
• 本台將重播《2008年重陽聯歡晚會》。
• “雪域明珠——中國西藏文化展”今天隆重開幕。
• 《大地飛歌藝術展》是一部大型現代藝術作品。
• 書名後面表示該作品所屬類別的普通名詞不標在書名號內。
• 《讀者》雜誌
• 書名有時帶有括注。如果括注是書名、篇名等的一部分,應放在書名號之內,反之則應放在書名號之外。
• 《琵琶行(並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組織條例(草案)》
• 《百科知識》(彩圖本)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書名、篇名末尾如有嘆號或問號,應放在書名號之內。
• 《日記何罪!》
• 《如何做到同工又同酬?》
• 在古籍或某些文史類著作中,為與專名號配合,書名號也可改用浪線式“﹏”。這可以看作是特殊的專名號或特殊的書名號。
• 寫文章時,題目不需要加書名號。
• 如果正文與序同時存在,則應該這樣寫,如:
• 《琵琶行(並序)》《孔雀東南飛(並序)》
• 這兩個書名號都是正確的,如果寫成《 (並序)》《 (並序)》或者《琵琶行》(並序)、《孔雀東南飛》(並序),都是不正確的。
• 弄清所強調的對象來決定是否使用書名號 使用書名號時,必須弄清楚,句子本身是否在強調需要加書名號內容的名稱性,如果強調其名稱性,則用書名號,如果側重強調題目的內容,那么需要加引號而不是書名號。如:
• 我剛走進電影院,就看見螢幕上赫然投著“生死抉擇”四個字。
• 這篇文章,題目為“梅花嶺記”,其實是在讚頌明末抗清殉國的史可法。
• 上句如果把引號換成書名號就不妥當,因為從句子的本身看,原句是在強調題目的內容,意在與“其實是在讚頌明末抗清殉國的史可法”形成對比。
• 再看一個句子:
• 大家都知道赫赫有名的《鐵道游擊隊》,但你知道它的真實的政委是誰嗎?
• 上句中的書名號的使用是不對的,從後半句可以看出,此處的“鐵道游擊隊”並非電影名稱或者小說名稱,而是指“鐵道游擊隊”這支隊伍,應該把書名號換成引號。
• 專欄名、專題名、叢書、單位等名稱不能用。例:
• 以《健康秩序、健康生活》為主題的中央電視台2004年“3.15”電視宣傳活動將由央視經濟頻道的11個欄目共同組織完成。(書名號分別改為引號)
• 對於《雅思(IELTS)考試》人們已耳熟能詳,如今一個全新的同樣來自英國的職業外語水平測試——《博思(BULATS)考試》,也已由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推出。(書名號分別改為引號)
• 《紅旗飄飄畫叢》出版前後 (書名號分別改為引號)
• 在《人間指南雜誌社》里有6位編輯。(“社”指單位,書名號應去掉)
• 近日,《重慶日報》、重慶電視台和重慶電台共同推出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欄目——《不朽的紅岩》,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2005年重慶卷)(第二個書名號應改為引號)
• 上海文藝出版社最近推出了《當代文壇大家文庫》:《巴金七十年文選》、《冰心七十年文選》、《夏衍七十年文選》、《施蟄存七十年文選》、《柯靈七十年文選》,這些書都是留給子孫後代的精神財富。(2005年江西卷) (加頓號為爭議用法!第一個書名號應改為引號)
• 《上海文學》新開《自由談》一欄,本期刊登王安憶、陳丹青關於當代影視劇的長篇對談《生活與故事,故事與影視》之一,廣徵博引,分析精當。("自由談"是專欄,因此,不套用書名號,而改為引號。)
• 出版社在2004年第一季度社科新書征訂單上提醒郵購者:務必在匯款單上寫清姓名及詳細地址,匯款單附言欄內註明所購的書名、冊數。("2004年第一季度社科新書征訂單"屬於出版社發的檔案,應該加上書名號。)
• 今天,《美麗天使》雜誌社3位編輯來我市採訪,請市府辦小周安排一下。("xx雜誌社"或"xx出版社"不用書名號。有了"社"字就指單位了,不是指雜誌或報紙的名稱了,因此,書名號應去掉。)
歷程
書名號“《》”,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家頒布的《標點符號用法》還沒有符號。原來的書名號是在文字下方(橫寫)或左方(直寫)畫波浪線﹏﹏。但因為這種標點符號排印起來費事,因此很少使用。後來,為了印刷方便,節省人力物力,遇到書報刊名之類,就常用引號代替。
《》號原是俄文中的符號,大致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引號。20世紀50年代,在學俄語的熱浪中,不少人把《》搬用過來,用如引號,久而久之,便被人們所接受。開始時人們叫它“尖括弧”,後來改稱為書名號。
波浪線現在中國大陸僅在古籍中配合專名號使用,但在香港及台灣仍被經常使用,但香港普遍學生都會因為麻煩而不會用橫線的書名號,而改用中國大陸規範的“《》”。由於電腦和網路運用的普及,加上傳統書名號(﹏﹏)在電腦輸入和排版上的不便,現今台灣也漸漸接受使用“《》”和“〈〉”做為書名號。同GB/T 15834-1955的規定不同,台灣在使用書名號時,有時可以在並非嵌套的情況下在篇章中直接使用單書名號,稱作“篇名號”。
爭議
對於並列的書名號之間是否要用頓號的問題,按照現行語法標準,應該是一個很容易規範的問題,可不知道為什麼,這兩種迥然相異的使用方法竟能如此“並行不悖”地使用。可以這么說,在編輯界、出版界、語文學界內部存在不同的語法標準。現在統一規定為書名號之間不再使用頓號,例如,“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但仍需不斷加強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