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GA”號牌發放失控公安部推“O”牌取代。發展
曾經的北京交警張良(化名)回憶,“O”牌始於上世紀90年代初,當時公安部下發規定,要求公安機關後勤等車輛,使用以“O”開頭的車牌,“實質上是民用專段,沒有什麼特權。”張良記得,“O”牌的前身是“GA”號牌,之所以從“GA”改為“O”牌,是因為GA發放失控,從公安擴大到政府機關,甚至流入社會。
原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鄭善和、陝西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李俊江也都曾表示,“O”牌的本質僅是民用號牌序列中的公安專段。
據上述人士介紹,上世紀80年代初,全國各地的警用車輛,懸掛的都是民用號牌。直到1987年左右,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省會警方開始啟用公安專用車牌,例如西安警車使用了陝GA牌照、上海警方使用了滬GA號牌。
但幾年後,GA牌照失控。公安部1995年5月23日下發的《關於取消公安專用車輛號牌換髮民用號牌的通知》提出,“(GA號牌)使用、管理中出現了不少問題,核發範圍不斷擴大,雖經多次大力整頓但收效甚微,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對此反應強烈。”
該份檔案要求,為徹底扭轉公安號牌使用混亂的問題,公安部決定廢止GA號牌,除制式警用車輛外,公安機關在編的其他車輛統一換髮使用發牌代號為“O”的專段民用號牌。
《通知》同時強調,“O”牌的性質是“普通民用號牌”,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發放範圍僅限於“公安機關行政單位在編的機動車輛”和“列入公安機關編制序列的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構中的業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