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證合一”登記模式

自201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在全國率先推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刻章許可證“四證合一”登記模式,為商事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記服務模式。

簡介

“四證合一”登記模式是指將原來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刻章許可證分別由商事登記部門、機構代碼部門、稅務部門、公安部門分別辦理的模式,改革為“一表申請、一門受理、一次審核、四證同發、信息互認、檔案共享”的登記新模式,

流程

經辦人只需要填寫一份“四證”聯合申請書,提交商事登記部門,即可完成“四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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