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歷史
羅德尼·薩克斯(Rodney Sacks)是個默默無聞的南非商人,他曾在歐洲做過多年律師,才思敏捷,後移民美國。
1992年,他和同鄉希爾頓·施勒斯伯格(Hiton Schlosberg)開始尋找有成長機會的飲料企業,最終用1460萬美元,買下了位於加利福尼亞州的“漢森公司”。當時“漢森公司”以生產“天然蘇打水”和“果汁飲料”為主 。
2002年正式推出monster energy。
產品簡介
漢森公司以生產含高咖啡因的高能飲料與紅牛搶占世界市場,顧客目標為青年男子。產品外觀以黑色襯底,加上綠色或藍色M形狀的怪物爪印。
其產品在北美、歐洲、南美和亞洲約50個國家和地區銷售。亞洲包括香港、日本、新加坡和韓國等。
成分
口味
Monster Energy魔爪飲料有蘋果、橘子、桃子、桔子、鳳梨、白葡萄等口味。
飲料分為有糖(綠爪Logo)、低糖(藍爪Logo)和無糖(銀爪Logo)
贊助賽事
產品贊助或冠名多項體育運動,包括一級方程式、沙漠行車、機車競賽和拉力賽等。
簽約選手包括劉易斯·漢密爾頓、 UFC冠軍丹尼爾·科米爾 、BJ鮑德溫 、Ken Block等
魔爪飲料曾多次贊助國內音樂節,如:草莓音樂節、330金屬音樂節等,並且贊助多支國內樂隊,如窒息樂隊、夜叉樂隊等,主要以搖滾、電音、重金屬樂為主。
Monster成功贊助國內外多家知名電子競技俱樂部,無論是選手隊服上,還是比賽場館內,都可以見到MonsterEnergy魔爪
2016年1月:Monster Energy攜手法國儷絲婭RELLECIGA贊助北美F1車壇賽事,Monster Girl身穿RELLECIGA蕾絲比基尼拍攝一段野性寫真照片和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