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象符號
查爾斯·S·皮爾士,美國著名邏輯學家符號學家。他把人類語言符號根據符號和符號所指代的事物之間的聯繫分為三類:類象符號(icon)、指示符號(index)、和抽象符號(symbol)。這也就是皮爾士著名的符號三分法。其中,ICON指的是類象符號,類象符號指代事物時只注重事物本身所擁有的特徵,而事物本身的客觀形式並不重要;任何一個類象符號可以指代任何一個事物,不管是抽象的還是具體的事物,只要它們兩者之間存在相似性(Anderson,1995)。比如肖像是模特的類象符號,地圖是地貌的類象符號,建築圖是建築物的類象符號,等等。它們之間的照應關係純粹取決於兩者之間的某種相像,通過兩者之間的類比,可以清楚地揭示事物的特徵。“類象符號通過寫實或模仿來表征其對象,它們在形狀或色彩上與指稱對象的某些特徵相同。換句話說,類象符號是表現指稱對象本身的某種特徵。”
品牌理論套用
類象符號比照到符號理論中,便是品牌CI理論。品牌專家文武趙曾撰文指出,當一個品牌成為某種流行文化或生活方式的ICON,那么品牌就擁有了長久的生命力和強大的市場穿透力。這就是類象符號的力量。類象符號是抽象符號的具象化,是最容易為人接受和識別的符號,在品牌CI理論中,類象符號對應的是VI視覺系統。策劃專家葉茂中在361°的策劃中,曾經將豹子連結到361°的品牌形象的識別中,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九十年代末,西方設計理論界在回顧20世紀設計歷史發展的時候,借用了ICON這個辭彙來表述那些在各個時代對社會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並被實踐證明已沉澱為“經典”的設計作品,將其稱為某時代、某風格、某類商品、某個國家的ICON。例如,美國福特汽車公司的“T型車”是20世紀初汽車工業的ICON,而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的“甲殼蟲”則是戰後汽車工業的ICON。
而在中國,
青銅器是中華民族商朝的ICON,
漆器是漢朝的ICON,
三彩陶器是唐朝的ICON,
青瓷是宋朝的ICON,
紫檀木家具是明朝的ICON,
滿族服飾是清朝的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