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I——gender parity index,性別平等指標。
介紹
在現代社會,教育在社會個體的社會流動和社會經濟地位的提升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保障婦女平等受教育的權利,消除教育發展過程中的性別差異,是提高婦女地位的必要保證。從另外一個層面來說,實現教育的兩性均衡發展,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隨著中國各級各類教育的不斷發展,教育發展過程中的性別差異在逐步縮小,但教育發展過程中的性別差異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那么,這種差異有哪些表現形式,有怎樣的發展趨勢呢?藉助對2005 年全國人口1%人口抽樣資料對中國教育發展過程中性別差異的表現及其趨勢進行考察。在以往考察教育性別平等問題時,人們常常採用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率的性別比較、15歲以下文盲人口的性別比較,以及各級各類學校在校學生中女生比例等指標加以考察。與此不同的是,從分析全部人口按年齡組劃分的受教育程度的分布出發,比較男女兩性不同層次教育獲得的差異,並通過構成性別平等指標GPI①(gender parity index)來展示教育發展過程中的性別差異及其變化。
通過分析,我們認為,在結合城鄉和地區因素關注男女兩性在初等教育發展方面的差異的同時,也要關注男女兩性在中高等教育獲得中表現出來的差異,因為這不僅關係到女性人口的總體素質,同時也涉及到中高等教育之後,女性在進入勞動力市場能否享有平等的權益。
消除教育發展過程中的性別差異,是提高婦女地位的必要保證。對“2005 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的統計分析表明,如果不考慮城鄉和地區因素,中國初等教育(國小和國中層次)發展過程中的性別差異近乎消失,教育性別差異突出地體現於中高等教育層次。中等層次(普通高中、中專、技校)的教育中持續存在著較大的性別差異,且這種差異的削減速率相對平緩。就高等教育而言,兩性之間的差異在總體表現出快速削減的趨勢,但在女性中,有較大比例者接受的是較低層次的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