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資料庫系統DBS(Data Base System,簡稱DBS)是一個實際可運行的存儲、維護和套用系統提供數據的軟體系統,是存儲介質、處理對象和管理系統的集合體。它通常由軟體、資料庫和數據管理員組成。其軟體主要包括作業系統、各種宿主語言、實用程式以及資料庫管理系統。資料庫由資料庫管理系統統一管理,數據的插入、修改和檢索均要通過資料庫管理系統進行。數據管理員負責創建、監控和維護整個資料庫,使數據能被任何有權使用的人有效使用。資料庫管理員一般是由業務水平較高、資歷較深的人員擔任。
組成部分
一個資料庫系統應包括計算機硬體設備/資料庫及相關的計算機軟體系統/開發和管理資料庫系統的人員3部分組成。簡單地說,資料庫系統中包括硬體/軟體和人員。
資料庫系統一般由4個部分組成:
①資料庫,即存儲在磁帶、磁碟、光碟或其他外存介質上、按一定結構組織在一起的相關數據的集合。
②資料庫管理系統(DBMS)。它是一組能完成描述、管理、維護資料庫的程式系統。它按照一種公用的和可控制的方法完成插入新數據、修改和檢索原有數據的操作。
③資料庫管理員(DBA)。
④用戶和應用程式。
含義:
資料庫系統的個體含義是指一個具體的資料庫管理系統軟體和用它建立起來的資料庫;它的學科含義是指研究、開發、建立、維護和套用資料庫系統所涉及的理論、方法、技術所構成的學科。在這一含義下,資料庫系統是軟體研究領域的一個重要分支,常稱為資料庫領域。
資料庫系統是為適應數據處理的需要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較為理想的數據處理的核心機構。計算機的高速處理能力和大容量存儲器提供了實現數據管理自動化的條件。
特點:
①能夠保證數據的獨立性。數據和程式相互獨立有利於加快軟體開發速度,節省開發費用。
②冗餘數據少,數據共享程度高。
③系統的用戶接口簡單,用戶容易掌握,使用方便。
④能夠確保系統運行可靠,出現故障時能迅速排除;能夠保護數據不受非受權者訪問或破壞;能夠防止錯誤數據的產生,一旦產生也能及時發現。
⑤有重新組織數據的能力,能改變數據的存儲結構或數據存儲位置,以適套用戶操作特性的變化,改善由於頻繁插入、刪除操作造成的數據組織零亂和時空性能變壞的狀況。
⑥具有可修改性和可擴充性。
⑦能夠充分描述數據間的內在聯繫。
研究領域
資料庫研究跨越於計算機套用、系統軟體和理論三個領域,其中套用促進新系統的研製開發,新系統帶來新的理論研究,而理論研究又對前兩個領域起著指導作用。資料庫系統的出現是計算機套用的一個里程牌,它使得計算機套用從以科學計算為主轉向以數據處理為主,並從而使計算機得以在各行各業乃至家庭普遍使用。在它之前的檔案系統雖然也能處理持久數據,但是檔案系統不提供對任意部分數據的快速訪問,而這對數據量不斷增大的套用來說是至關重要的。為了實現對任意部分數據的快速訪問,就要研究許多最佳化技術。這些最佳化技術往往很複雜,是普通用戶難以實現的,所以就由系統軟體(資料庫管理系統)來完成,而提供給用戶的是簡單易用的資料庫語言。由於對資料庫的操作都由資料庫管理系統完成,所以資料庫就可以獨立於具體的應用程式而存在,從而資料庫又可以為多個用戶所共享。因此,數據的獨立性和共享性是資料庫系統的重要特徵。數據共享節省了大量人力物力,為資料庫系統的廣泛套用奠定了基礎。資料庫系統的出現使得普通用戶能夠方便地將日常數據存入計算機並在需要的時候快速訪問它們,從而使計算機走出科研機構進入各行各業、進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