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賈氏“妙探奇案系列”,(Bertha cool——Donald Lanm Mystery)第一部《初出茅廬破大案》在美國出版的時候,作者用的筆名是“費爾”(A.A.Fair)。幾個
月之後,引起了美國律師界、司法界極大的震動。因為作者大膽的在小說里寫出了
一個方法,顯示美國人在現行的美國法律下,可以在謀殺一個人之後,利用法律上
的漏洞,使司法人員對他無計可施,只好讓他消遙法外。
於是“妙探奇案系列”轟動了美國的出版界、讀書界和法律界,到處有人打聽
這個“費爾”究是何方神聖?
作者終予曝光了,原來“費爾”就是名作家賈德諾的另一個筆名。史丹利·賈
德諾(Erle Stanley Gardner)是美國當代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本身是法學院畢
業的律師,早期執業於舊金山,曾立志為在美國的少數民族作法律辯護,包括較早
期的中國移民在內。律師生涯平淡無奇,倒是發表了幾篇以法律為背景的偵探短篇
頗受歡迎。於是改寫長篇偵探推理小說,創造了一個五、六十年來全國家喻戶曉,
全世界一半以上國家有譯本的主角——梅森律師。
由於“梅森探案”的成功,賈德諾索性放棄律師工作,專心寫作,終於成為美
國有史以來第一個最出名的偵探推理作家,著作等身,已出版的100 多部小說,估
計售出7 億多冊,為他自己帶來巨大的財富,也給全世界喜好偵探、推理的讀者帶
來無限樂趣。
賈德諾與英國最著名的偵探推理作家阿嘉沙·克莉絲蒂是同時代人物,都活到
70多歲,都是學有專長,一般常識非常豐富的專業偵探推理小說家。
賈德諾因為本身是律師,精通法律。當辯護律師的幾年又使他對法庭技巧都學
到了,所以除了早期的短篇小說外,他的長篇小說分為3個系列:
一、以律師派瑞·梅森為主角的“梅森探案”;
二、以地方檢察官Dough Selby為主角的“DA系列”;
三、以私家偵探柯白莎和賴唐諾為主角的“妙探奇案系列”;
以上三個系列中以地方檢察官為主角的共有9 部。以私家偵探為主角的有29部,
梅森探案有85部,其中3部為短篇。
梅森律師對美國人影響很大,有如當年英國的福爾摩斯。“梅森探案”的電影
集,台灣曾上過晚間電視節目,由“輪椅神探”同一主角演派瑞·梅森。
研究賈德諾著作過程中,任何人都會覺得應該先介紹他的賈氏“妙探奇案系列”。
讀者只要看上其中一本,無不急於找第2 本來看,書中的主角是如此的活躍於紙上,
印在每個讀者的心裡。第一部都是作者精心的布局,根本不用科學儀器、秘密武器,
但緊張處令人透不過氣來,全靠主角賴唐諾出奇好頭腦的推理能力,層層分析。而
且這個系列不像某些懸疑小說,線索很多,疑犯很多,讀者早已知道最不可能的人
才是壞人,以致看到最後一章時,反而沒有興趣去看他長篇的解釋了。
美國書評家說:“賈德諾所創造的妙探奇案系列,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好的偵探
小說。單就一件事就十分難得——一柯白莎和賴唐諾真是絕配!”
他們絕不是俊男美女配:
柯白莎:女,60餘歲,165 磅,依賴唐諾形容她像一捆用來做籬笆,帶刺的鐵
絲網。
賴唐諾:不像想像中私家偵探體型,柯白莎說他掉在水裡撈起來,連衣服帶水
不到130 磅。 洛杉礬總局兇殺組殮警官叫他小不點。 柯白莎叫法不同,她常說:
“這小雜種沒有別的,他可真有頭腦。”
他們絕不是紳士淑女配:
柯白莎一點沒有淑女樣,她不講究衣著,講究舒服。她不在乎別人怎么說,我
行我素,她不在乎體重,不能不吃。她說話的時候離開淑女更遠,奇怪的辭彙層出
不窮,會令淑女嚇一跳。她經常的口頭禪是:“他奶奶的。”
賴唐諾是法學院畢業不務正業的私家偵探。靠法律常識精通,老在法律邊緣薄
冰上溜來溜去。溜得合伙人怕怕,警察恨恨。他的優點是從不說謊,對當事人永遠
忠心。
他們也不是志同道合的配合,白莎一直對唐諾恨牙牙的。
他們很多地方看法是完全相反的,例如對經濟金錢的看法,對女人——尤其美
女的看法,對女秘書的看法……。
但是他們還是絕配!
賈氏“妙探奇案系列”,為筆者在美多年收集,已集全30冊,並窮3 年時間全
部譯出,希望喜歡推理小說的讀者真能過癮。
1992年3月於台北
作者介紹
E·S·加德納厄爾·斯坦利·加德納,美國最具代表性的偵探小說作家,早年曾為執業律師,立志為少數民族服務,執業期間即發表過以法律為背景的短篇偵探小說,由於頗受歡迎,因而改寫長篇偵探小說,在《梅森探案系列》轟動了世界文壇之後,正式成為專業作家。加德納的作品融合法律與推理,在偵探小說中獨樹一幟。
·社科院美國研究所梅紹武對加德納的介紹:
西方偵探小說創始人是19世紀的美國作家愛倫·坡,他的《莫格街兇殺案》、《金甲蟲》和《被竊的檔案》,由於故事情節富於戲劇性,注重細節描寫,推理合乎邏輯,至今膾炙人口。隨後經英國的柯南·道爾、陶樂賽·賽耶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作家的仿效推進,使偵探小說逐漸成為一種流行的通俗文學樣式。自本世紀30年代起,它在美國的特定環境中又有了新的發展,除了出現以達謝爾·哈默特和雷蒙·錢德勒開創的硬漢派偵探小說之外,還衍生了許多旁支,諸如法庭偵探小說、犯罪小說、警察小說、間諜小說、驚險小說、神秘小說、國際政治小說等等。這些名目繁多的小說占據了西方通俗文學的很大一部分市場。
厄爾·斯坦利·加德納是一位擅長寫法庭偵探(——譯公堂戲劇性派)小說的高手。他一生寫了146部著作,其中最引人入勝的是以律師佩里·梅森為主人公的85部探案小說,每部均在美國銷售百萬餘冊,而這套小說全球總銷量已超過三億冊。美國影視界自1957年把他的這些小說陸續改編成電視連續劇《佩里·梅森》,由著名影星雷蒙德·布爾主演,一連放映達8年之久,更使梅森律師成為美國家喻戶曉的人物。
加德納,1889年出生於麻薩諸塞州莫爾登市,父親為礦業工程師。他早年隨父母到處旅行,曾在印第安納州瓦爾帕萊索大學學習,中途輟學,不久去加里佛尼亞州定居,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當打字員,1911年獲該州律師資格,開始為窮苦的亞裔(包括中國人)和墨(西哥)裔人等出庭辯護。他一生同情沒有親朋好友而遭受誣告的人們,專門幫助無辜入獄的人,為他們仗義執言。他一方面從事律師工作,一方面開始為他報撰稿,正確地揭示了美國法庭的內幕。直到1932年,他除了每周從事兩天律師工作之外,每月均能寫出20萬字的作品。自《移花接木案件》(一譯《絲絨爪案件》,1933年)和《拗姑娘案件》(1933年)大獲成功後,他就完全脫離了法律界,成為一名專業作家,後來一共發表了85部梅森探案小說。他的第二套系列作品是以地方檢察官道格拉斯·賽爾比為主人公的偵探小說。第三套系列作品寫的是私人偵探庫爾和法學家拉姆的神秘離奇的故事。他還寫過有關加里福尼亞半島和終審法庭等方面的非小說類作品。1970年,加德納以81歲高齡病逝。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納本人一樣,是一位剛正不阿的律師,在小說中自稱要“全力以赴地為我的委託人而戰”,“我的特長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時,出其不意地提出確鑿證據為被告辯護,使無辜者開脫,案情真相大白。這些探案另一特點是作者特別注重法醫在偵察過程中蒐集和保存證據的重要性,從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殺,還是被謀殺,以免誤判造成冤案錯案。加德納為此在好幾本小說的序言中都著重強調了這一點,並把著作獻給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經驗豐富的傑出法醫學專家。
總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說情節篇篇曲折緊張、撲朔迷離、扣人心弦,使讀者讀來興趣盎然,同時又可以使讀者對美國光怪陸離的社會現實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對美國的法律、刑事法庭審訊的法制、律師制度等諸多方面增進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