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B由全體會體(GeneralAssembly)、理事會(BoardofDirectors)、認可管理局(AccreditationManagementBoard,AMB)、和秘書處組成。理事會下設有、認可審查局(AccreditationReviewPanel,ARP)、以及4個部門和2箇中心組成。全體會議和理事會負責審議和決定KAB的運作。認可管理局(AMB)負責維護認可活動的客觀性和公正性;為了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AMB由政府部門、供應商、用戶、學術界、認證機構和諮詢機構的代表組成。認可審查局(ARP)負責對認證機構的認可做出決定。四個部門包括創新支持部、認可戰略部、認可合作部和研究發展部,其職責分別為:
創新支持部(InnovationSupportDept.):管理計畫、人事管理、財務、會計、信息網路的運行和公布;
認可戰略部(AccreditationStrategyDept.):認可戰略的計畫和實施,通過認可評估中心(AccreditationAssessmentCenter)對認證機構進行認可和評估;
認可合作部(AccreditationCooperationDept.):國際合作、認證機構人員的認可、新認可制度的引入、客戶滿意度的調查;
研究發展部(Research&DevelopmentDept.):認證制度的研發、外部機構委託項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