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SGS對EN 473:1993標準原文(譯文)的摘要。
EN473使用範圍
本歐洲標準建立了一套從事工業無損檢驗人員資格鑑定和認證的體系。在產品標準、準則、規範或技術條件中應規定人員的認證資格,需要時,應按本歐洲標準進行認證。
應按照相關歐洲標準建立的獨立認證機構負責認證工作。
認證應包括下列一種方法或多種方法的熟練程度:
a)渦流檢驗
b)滲透檢驗
c)磁粉檢驗
d)射線檢驗
e)超音波檢驗
f)泄漏檢驗(水壓檢驗除外)
本標準所述的體系,當國家認證機構確認時,也可用於目視檢驗(VT)、中子
檢驗(NT)、聲發射檢驗(AT)、紅外檢驗(IT)、和其它無損檢驗方法(NDT)。
EN473參考標準
本歐洲標準包括注有日期和未注日期的參考標準,以及其他標準的條款。這些參考標準引用在正文的適當位置,並在下面列出。對注有日期的參考標準,其後的增補或修改只有本歐洲標準加以引用時才適用。對未注日期的參考標準,則使用最新的版本。EN 45013—1989 無損檢驗人員認證機構通則。
獨立(授權)認證機構
一般原則
涉及獨立認證機構,授權機構和考試中心的要求。獨立認證機構應滿足EN 45013的要求。一旦建立了授權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
a)在獨立認證機構管理下工作;
b)具有通過考試中心進行考試的資質,包括儀器的校正和管理;
c)在主考人的負責下準備和監督考試;
d)獨立於任何一個責任單位;
e)套用由獨立認證機構批准的書面工藝規程;
f)認可考試中心;
g)確信考試樣塊不用於培訓。
註:若沒有授權機構,則獨立認證機構應滿足與授權機構有關的要求。
考試中心應滿足下列條件:
a)在獨立認證機構和授權機構的管理下,套用書面工藝規程和工作;
b)具有通過考試中心進行考試的資質,包括儀器的校正和管理;
c)在主考人的負責下,準備和進行考試;
d)確信考試樣塊不用於培訓。
考試資格等級
按本標準認證的人員,根據其對應的資格鑑定,應將其歸入下述三個等級中某一級。1級
持有1級證書的人員有資格按照書面指導書,並在 2 級或3級人員的監督下進行NDT操作。1級人員應能:
a)調整設備;
b)進行檢驗;
c)按照書面的驗收標準進行記錄並對檢驗結果分類;
d)對檢驗結果寫出報告。
1級人員不應負責選擇檢驗方法或技術,也不應負責檢驗結果的評價或特性鑑定。
2級
持有2級證書的人員有資格按所制定的或認可的工藝規程執行和指導無損檢驗工作。2級人員應能:
a)選擇所用的檢驗方法的技術;
b) 解釋該 2級人員具有資格的檢驗方法的套用局限性;
c)理解NDT標準和規範,編寫適合於實際工作條件的檢驗指導書;
d)調整和校準設備;
e)執行和監督檢驗;
f)按照適用的標準、規範或技術條件解釋和評價檢驗結果;
g)編寫書面檢驗指導書;
h) 執行和監督所有 1級人員的工作;
i) 培訓或指導 2級以下的人員;
j)編寫和報告NDT結果。
3 級
持有 3 級證書的人員有資格指導其具有資格的各種NDT工作,在分配給他的各種任務中,持有 3 級證書的人員應能:
a)對檢驗裝置和工作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b)制定和批准檢驗技術和工藝規程;
c)解釋標準、規範、技術條件和工藝規程;
d)確定特定檢驗方法、技術和工藝規程。
3 級人員應具有:
a)按現行標準、規範和技術條件評定、解釋檢驗結果的能力;
b)對所用材料、加工、產品製造工藝有足夠的知識,以便選擇檢驗方法,制定檢驗技術,並在無現成標準可採用的情況下協助制定驗收標準。
c)一般地熟悉其它NDT方法;
d)指導3級以下人員的能力。
若由獨立認證機構授權執行此任務,則3 級人員可受理並監督資格鑑定考試。
3級人員應不僅僅是任何報考人的主持人,他還是該報考項目的人員培訓者。
以下非譯文內容——
中國獨立認證機構
目前,中國境內有2家外資檢驗機構可以基於EN473標準提供培訓與考試服務:a)SGS,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在中國被英國無損檢測學會BINDT唯一授權,能對學員進行的獨立培訓與考試,以頒發PCN方案資質證書。SGS培訓中心與GE(通用電氣)合作成立,根據EN473最嚴格的要求與標準設立。而BINDT是在歐盟乃至全球範圍內最獲認可的NDT學會之一。
b)BV,必維國際檢驗集團
瑞典無損檢測學會在中國大陸授權的培訓考試機構,由NDT TC AB與必維聯合頒發資質證書。
歐盟很多標準(例如EN473等)最早都是修改自英國的標準,因此英國無損檢測學會BINDT在NDT Training方面擁有較為全面的知名度及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