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D許可證原先是用在加州大學柏克利分校發表的各個4.4BSD/4.4BSD-Lite版本上面(BSD是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的簡寫)的,後來也就逐漸沿用下來。1979年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發布了BSD Unix,被稱為開放原始碼的先驅,BSD許可證就是隨著BSD Unix發展起來的。BSD許可證現在被Apache和BSD作業系統等開源軟體所採納。
相較於GPL許可證和MPL許可證的嚴格性,BSD許可證就寬鬆許多了,一樣是只需要附上許可證的原文,不過比較有趣的是,它還要求所有進一步開發者將自己的著作權資料放上去,所以拿到以BSD許可證發行的軟體可能會遇到一個小狀況,就是這些著作權資料許可證占的空間比程式還大。
BSD許可證的條款
* Copyright (c) 1998 [font id=Mark style="COLOR: #ee6600; BACKGROUND-COLOR: yellow"]著作[/font]權由加州大學董事會所有。著[font id=Mark style="COLOR: #ee6600; BACKGROUND-COLOR: yellow"]作[/font]權人保留一切權利。
* 這份授權條款,在使用者符合以下三條件的情形下,授予使用者使用及再散播本軟體包裝原始碼及二進位可執行形式的權利,無論此包裝是否經改作皆然:
* * 對於本軟體原始碼的再散播,必須保留上述的著作權宣告、此三條件表列,以及下述的免責聲明。
* * 對於本套件二進位可執行形式的再散播,必須連帶以檔案以及/或者其他附於散播包裝中的媒介方式,重製上述之著作權宣告、此三條件表列,以及下述的免責聲明。
* * 未獲事前取得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柏克萊加州大學或本軟體貢獻者之名稱,來為本軟體之衍生物做任何表示支持、認可或推廣、促銷之行為。
* 免責聲明:本軟體是由加州大學董事會及本軟體之貢獻者以現狀("as is")提供, 本軟體包裝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就適售性以及特定目的的適用性為默示性擔保。加州大學董事會及本軟體之貢獻者,無論任何條件、 無論成因或任何責任主義、無論此責任為因契約關係、無過失責任主義或因非違 約之侵權(包括過失或其他原因等)而起,對於任何因使用本軟體包裝所產生的 任何直接性、間接性、偶發性、特殊性、懲罰性或任何結果的損害(包括但不限
於替代商品或勞務之購用、使用損失、資料損失、利益損失、業務中斷等等),不負任何責任,即在該種使用已獲事前告知可能會造成此類損害的情形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