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6 雲南昆明國小踩踏事件

9·26 雲南昆明國小踩踏事件

9·26 雲南昆明國小踩踏事件,2014年9月26日,雲南省政府辦公廳應急辦訊息,接昆明市政府報告:26日14時30分左右,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國小發生一起踩踏事故。

事故詳情

據@雲視新聞 訊息,據現場的學生家長說,是學生在午休的樓梯打鬧,導致踩踏,基本上是一二年級的。明通國小門口目前有很多家長等待,國小門口路段目前禁止私家車通行。

事故原因

事故發生時,一二年級的小朋友正集體結束午休,從休息的樓層下樓重返教室。據一位親歷事故的小朋友回憶,是一片棉布(墊)將一些小朋友擋在下面,後面的小朋友沒有看到,從而發生踩踏事故。該小朋友回憶稱,當時有老師在現場。

傷者情況

廳應急辦向省衛生廳核實,目前踩踏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22人受傷,2人重傷,傷者12人已送延安醫院,另有10人送紅會醫院救治。

學校介紹

明通國小創建於1955年,是教育部首批命名的“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是“雲南省一級示範學校”、“雲南省實驗學校”、“雲南省優級甲等學校”。 現有43個教學班,2710名學生。

事故處理

2014年9月27日下午,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相關部門就明通國小“9·26”踩踏事故舉行新聞通報會稱,7名相關責任人被停職或免職。

昆明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王敏俊通報,經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長王堅、盤龍區政府副區長陸佳,在校園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職等問題。市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的副局長王堅、盤龍區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區長陸佳停職檢查。

昆明市盤龍區紀委書記李壽志通報,盤龍區委研究決定,給予盤龍區教育局局長李謙、盤龍區拓東街道辦事處分管安全生產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國小校長李嵐停職檢查;免去盤龍區教育局分管校園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長職務、免去盤龍區明通國小分管校園安全工作的楊霖副校長職務。

據介紹,待事故相關情況進一步調查清楚後,對此次事故的相關責任人,違反黨政紀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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