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過程
2014年8月29日上午8時許,雲南文山州富寧縣公安局查緝點在廣昆高速公路富寧縣公安局警務站開展查緝行動中,對從廣西方向駛入富寧縣境內的一輛小轎車和一輛微型車進行例行檢查,在將兩輛車上的10名駕乘人員(其中4人為出租該兩輛車的車主和護駕人員、6人為包乘車輛的乘客)帶至警務站逐一檢查時,其中1名被檢查的包乘車輛男子突然抽出其藏在身上的一把尖刀捅刺查緝人員,當場致參與現場查緝工作的4名邊防武警官兵不同程度受傷。
事件處置
現場處置
經現場查緝人員警告無效後,依法果斷開槍將其當場擊斃,其餘9人正接受調查。
案後處置
案件發生後,雲南省、州、縣三級黨委、政府領導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傷員、儘快偵破案件。雲南省長助理、雲南省公安廳廳長楊嘉武趕赴現場指導案件處置工作,並明確指令省、州、縣三級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案偵工作、嚴厲打擊暴力襲警違法犯罪行為、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文山州、富寧縣人民醫院及時派出醫療專家組對受傷的邊防武警官兵進行醫治,現4名受傷邊防武警官兵生命體徵平穩,無生命危險。
立案調查
該案由富寧縣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