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延慶老漢殺妻案

7·8延慶老漢殺妻案是指2016年7月8日,延慶老漢孫某因不滿妻子沒給他做午飯,持身邊的木質拐棍反覆多次擊打老伴頭面部等致其死亡的案件。

2017年2月9日上午10時許,在延慶的一家養老院裡的臨時法庭內,法官宣布開庭,87歲高齡的孫某坐著輪椅被推進了“法庭”,案件未當庭宣判。

案發過程

7·8延慶老漢殺妻案 7·8延慶老漢殺妻案

2016年7月8日13時許,他因郭某未給其做午飯 產生不滿。當時他質問從外回家的老伴郭某去哪了,老伴回答說自己出去吃飯了。孫某生氣道:“你吃了我還沒吃呢!”郭某回答“你吃沒吃我不管”。

怒火中燒的孫某坐在東屋靠北側的床上與站在床邊的老伴發生爭吵,後孫某持身邊的木質拐棍反覆多次擊打郭某頭面部、肩部及四肢等部位。據悉,郭某當時雖有躲避,但不慎摔倒在地,後孫某繼續擊打郭某的頭部,最終,郭某因顱腦損傷合併創傷失血性休剋死亡。

案件分析

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雨表示,按照刑法相關規定75歲以上老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但也不能僅憑75歲以上的條件就判處緩刑。判緩刑的條件可以包括被害人嚴重過錯,比如疏於照顧等。

張雨說,故意殺人罪刑罰應該是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或者緩刑,如果減輕處罰可以按照三到十年這檔來判,法律同時也有規定,滿75歲老人如果沒有再犯危險的,可以判緩刑。案件審理期間確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可以取保候審。

案件處理

2017年2月9日上午10時許,在延慶的一家養老院裡的臨時法庭內,法官宣布開庭,生於1930年,87歲高齡的孫某坐著輪椅被推進了“法庭”。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7月8日,孫某在北京市延慶區某村其住處北房東屋內,因認為妻子郭女士(歿年83歲)對自己照顧不周而與郭發生爭執,孫某持拐棍對郭某的頭面部、肩部及四肢等部位反覆多次擊打,致郭某顱腦損傷合併創傷失血性休剋死亡。

庭審過程中,乾瘦的孫某佝僂在輪椅里,蓋著藍色棉被。他耳背很厲害,法官問一句他都要重複說一次“哎?”很多問題法官都要進行重複,連自己的出生日期,孫某都表示“記不清了”。

孫某辯護人認為,雖然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存在老人主觀沒有惡意、雙腿殘疾不能自理、認罪態度良好等依法從輕處罰情節;子女已經向法庭提交了諒解書,明確表示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孫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孫某實施故意犯罪時已滿75周歲,依照刑法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考慮到孫某年老體弱,庭審進行了約一個小時,案件未當庭宣判。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