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50米步槍三種姿勢比賽(英語:50metreriflethreepositions)是一個國際射擊運動聯盟射擊比賽項目,可以看作是300米步槍三姿的縮小版,自1952年(女子1984年)起成為奧運會射擊比賽項目之一。比賽選手使用的子彈是小口徑的.22LR(直徑5.6mm),使用的步槍重量不超過8千克(女子6.5千克)。
男子50米步槍3×40資格賽中,射手在距離靶子50米處,分別在45分鐘內(臥姿)、75分鐘內(立姿)、60分鐘內(跪姿),採用臥姿、立姿和跪姿三種姿勢各射擊40發子彈。正式記分開始前,允許進行不限定子彈數量的試射。排名前8名的射手進入決賽。在決賽中,每位射手採用立姿射擊10發子彈,每發子彈的擊發規定時間不得超過75秒。女子50米步槍3×20資格賽的要求與男子基本相同。
解釋
所謂的三種姿勢是指臥姿、立姿和跪姿。射手須嚴格按順序用每種姿勢向距離50米的靶各發射40發子彈(女子20發子彈)。對於男射手,每種姿勢的射擊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臥姿在45分鐘內,立姿在75分鐘內,而跪姿則在60分鐘內;而對於女射手,則只要求在總共135分鐘的規定時間內完成三種姿勢的射擊 ;選手每換一種姿勢有10分鐘的時間 。正式記分之前,允許參賽選手進行不限定子彈數量的試射。排名前8名的射手進入決賽;在決賽中,每位射手採用立姿射擊10發子彈,每發子彈的規定時間為75秒。射擊用的靶分成10環,選手在資格賽中每次射擊可獲得最高10環,而在總決賽中則可獲得最高10.9環。射手射擊獲得的總環數最多者獲勝,總環數是資格賽獲得的環數與總決賽獲得的環數之和,對於男射手,總環數最大值是1309.0環(3x40x10+10x10.9環),而女射手則為709.0環(3x20x10+10x10.9環)。
規則
射擊是用槍枝對準目標打靶的競技項目。國際比賽有男女個人項目。也有團體項目,使用槍枝射擊的人叫射手(射擊運動員)或叫神槍手。射擊運動員的技術叫射擊術。女子50米步槍3×20,採用小口徑標準運動步槍按臥、立、跪3種姿勢的順序向距離50米的靶各射20發子彈,包括試射在內的總時限為2小時15分。1984年被列為會比賽項目。
資格賽中,射手在距離靶子50米處,在135分鐘的規定時間內,採用臥姿、立姿和跪姿三種姿勢各射擊20發子彈。正式記分射開始前,允許進行不限定子彈數量的試射。排名前8名的射手進入決賽。在決賽中,每位射手採用立姿射擊10發子彈,每發子彈的規定時間為7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