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人才人事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落實全國、全區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科學的人才觀,圍繞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人才,特別是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及重點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急需的緊缺人才,進一步加強選拔、培養、引進和使用工作,為構建和諧的內蒙古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宗旨
是加快推動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高層次人才的創新創業創優能力。從2006年起,通過選拔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學家、300名中青年領軍人才和3000名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通過五年大力培養,使第一層次的30名中青年首席科學家在國際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第二層次的300名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在國內科學技術界具有一流水平,第三層次的3000名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在省內科學技術界具有一流水平。
選拔對象
“333人才工程”省級人選,主要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含中央駐晉單位)中推薦選拔,其他經濟成分的企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參照推薦選拔。選拔的重點領域是:具有戰略性意義、決定我省科技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基礎研究;電子信息、綠色生命工程、生物工程與新醫藥、新材料等高新技術;支柱產業、重大工程、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我省急需的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和現代管理等。
選拔條件包括,有較強的創新和組織協調能力,在學科建設和發展中能起到帶頭、促進作用,研究成果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年齡在50周歲以下。
實施範圍
“333人才引進工程”中特聘院士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首席專家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所從事的專業或研究在國內或自治區居於領先地位;高層次人才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在國內相關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引進的國外人才或智力應是對本地區、本部門發展可起到重要促進作用的緊缺急需人才或智力。條件及程式
堅持工作需要、單位自主、個人自願的原則,在各級政府人事部門巨觀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培養、推薦或引進。1、特聘院士的選聘,由用人單位根據擬聘院士承擔的項目、課題任務,提出擬聘院士的初步人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與擬聘院士及其所在單位進行商洽,就雙方應履行的權利、責任、義務、待遇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後組織實施。
2、首席專家的選聘應當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由用人單位根據擬聘崗位的條件、要求提出招聘意見,發布招聘公告,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擬聘的首席專家經相關部門及專家共同組織的評選委員會確定初步人選,並由用人單位對入選人員進行考核後按有關程式聘任。
3、高層次人才的選聘,由用人單位組織選拔或招聘,並簽訂有關協定、辦理聘用或調動手續。高層次人才可以以剛性或柔性等多種方式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