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2年3月22日,雲南省昆明市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海龍村委會與酸水塘村委會交界處鹿柴箐發生一起森林火災,23日17時左右明火被撲滅,過火面積約350畝。
經警方現場勘查,火災發生前有人在起火點附近活動,並在現場吸香菸後隨意丟棄菸頭,從而引發了火災。
偵破
4月19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對外通報,經初步審訊,昆明市晉寧縣“3·22”森林火災起火原因為村民乾農活時隨意丟棄菸頭所致。
經警方聯合偵查,晉寧縣昆陽街道辦事處酸水塘村委會下村村民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據李某某交代,3月22日下午自己在鹿柴箐北側半山處一條箐溝內砍伐豆樁,16時左右坐在地上休息,連續抽了三四支煙,丟棄菸頭後便離開砍伐現場。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失火罪,但因其患有高血壓,經晉寧縣中醫院診斷後不適宜關押,4月17日對其進行了取保候審。目前,晉寧縣森林公安局正依法進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