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過程
2014年
3月21日凌晨2時許,山東平度市鳳台街道杜家疃村農田裡一處帳篷起火,致4名守地農民1死3傷。死者是63歲的村民耿福林。杜家疃村老文書李永茂現場撥通值守者杜永軍的手機,杜永軍口述事情經過:當時4人在棚子裡,棚子門外突然起火,很快衝入棚內。4人趕緊往外跑,耿福林奔跑過程中磕倒。至於起火原因是失火還是有人縱火,杜永軍不能確認。
據現場民眾反映,杜家疃村自去年以來就存在因征地引起的矛盾。多位村民懷疑有人縱火。
起火
昨晚9時多,提起凌晨時的大火,67歲的李德連心有餘悸。李德連回憶,前晚村民散去後,他們4人很快就入睡了。耿福林和李崇楠睡在帳篷的北側,杜永軍睡在南側,自己睡在西側,帳篷的出口是東側。
四張床是從各自家裡搬來的,李崇楠的是鐵床,耿福林和杜永軍是竹床,李德連的是個上下鋪的鐵架子床,他睡在下鋪,“正是這個上下鋪的床救了我的命。”
“當時正是睡得最沉的時候,我一睜眼,整個帳篷就成了火團,帆布燒化後帶著火苗的油落在臉上。”李德連說。
上鋪的木板擋住了落下來的火苗,讓李德連獲得了逃生時間。一些著火的油脂滴落在他的衣服、臉部和背部,他用手拍打衣服,試圖把火撲滅,滾燙的油脂又灼傷了手,混亂中,他從東側門口跑出來。臨逃生前,他看到,帳篷頂滴落的油脂把耿福林包了起來。
緊接著,渾身裹著火苗的李崇楠和杜永軍連滾帶爬地從帳篷里奔出來,摔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63歲的耿福林沒能逃出火場。
李德連看到,整個帳篷四周和頂部被大火包裹得嚴嚴實實,沒有一絲縫隙,“火如果從帳篷一角著起來,人肯定有機會跑出來。”
李德連說,他跑到附近一處工地,讓門衛打了119報警,自己赤著腳跑到近一公里外的村子,大約2時多,他砸村民李冒(化名)的大門,讓李冒鳴鑼,叫醒村民。
李冒說,敲鑼的同時,他還撥打了110,時間是凌晨2時14分。
痕跡
李崇楠的弟弟稱,他發現了一個疑似爆炸物,有雞蛋那么大,但被消防(部門)帶走了。
此外,村民們還在現場發現了破碎的玻璃瓶,據幾個值守村民稱,“碎瓶子”是值守當晚帳篷內部和周邊都沒有的。
警車和消防車隨後到達現場。
值守者李德連的侄子李作明說,消防車到時,帳篷已經燒完,為保護現場,村民們阻止消防車噴水。
有村民看見,還在火場的耿福林面朝下趴在棚子門口處的一片炭黑中。有村民說,他手裡還攥著一根鐵棍。
昨晚,李德連告訴記者,他和另外兩人被救護車拉到了平度市人民醫院,後李崇楠、杜永軍因傷勢嚴重,被轉往濰坊市人民醫院救治。
經檢查,李德連雙耳下部燒傷,但其一度被轉到平度市人民醫院重症監護室,病房外守著鄉政府幹部,家屬被禁止見面。
李作明說,萬不得已,他們找來媒體記者,在記者斡旋下,李德連於下午1時多被準許回家。
事件背景
圈地
杜家疃村共500餘人,300餘畝耕地,耕地都承包了30年,承包契約還有近15年到期。
村民們回憶,2013年8月的一天晚上,種了農作物的138畝口糧地,突然在一夜之間被8台挖掘機剷平。“當時玉米和大豆都快熟了”。
對被推平的農作物,村民們稱,大家多次找村委、街道辦、平度市和青島市詢問、反映,並懷疑耕地已被賣,但沒有結果。
據公開資料顯示,自稱是“政府的形象展示和標桿項目”的“開元城”項目,總占地面積約4100畝,總建築面積約360萬平方米,投資達160億元,與平度市政府對面相鄰。
根據平度市規定,對涉事地塊按照最高評估標準補償,取2.5萬元/畝標準補償,約有340萬元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根據市場估價山東平度被征地塊價格超1億元,但是村民僅得800萬元。
本次事件中,土地徵收安置補償費則爭議較大。杜家疃村兩委將安置補償費600餘萬元的80%,用於失地農民補償,人均僅獲得6800元的口糧補助。一些失地農民因補償標準過低未領取。賣地刨去上繳的各種稅費,按照平度市規定,土地出讓淨收益的30%歸村集體和村民所有。而,這筆1527.9萬元的“土地紅利”,至今未下發到村民手中。這意味著價值1億多元的土地“蛋糕”中,村民和村集體只能分得其中的四分之一。即便如此,村民仍不能足額領取,只獲得總計800餘萬元的補償費用,而這竟是以失去17年的土地承包權為代價。
2014年3月3日,有村民看見施工隊在圈地里建辦公房,“地可能被賣了”。在這種懷疑下,2014年3月5日,村民們在開發商辦公房門口支起了帳篷,鄉里鄉親選人日夜輪流值守。村民約定,一旦出危險,鳴鑼為號。
案發
2014年3月15日,鑼聲第一次響起。
村民們稱,那天,約二三十名不明身份的青年男子,前往帳篷附近滋事威脅。
村民李亞林懷疑,這夥人是開發商派來的。李亞林記得一名叫孫大偉(音)的男子。
“他是這夥人裡帶頭的,他3月12日就進過村。”李亞林說,12日那天,孫與另一名男子自稱是開發商派來的,上他家詢問,“為什麼你們不讓我們施工?”
後因李亞林拿出手機錄像,兩人才離開。
而14年3月15日的陣仗,顯然不是3天前可比。
見來者眾,有村民鳴鑼,其他鄉親迅速聚集,並持鐵杴等農具往帳篷這邊趕,這群人才離開。
多名村民稱,有施工隊人員告訴他們,施工隊接到了上級命令,14年3月25日之前必須動工。但他們沒說“上級”是誰。
按照鄉親們的約定,帳篷算是一個“據點”。白天,40多名村民都會到帳篷周邊,加強戒備,一起“值班”,晚10時過後,大部分人回家睡覺,每晚留下4人在帳篷里守夜。為防止晚上有人偷襲,值守村民睡覺時不脫衣褲,時刻保持警覺。
昨日現場可見,帳篷約20平方米,裡面放著5張簡易板床的骨架。村民們說,為了防止“社會人士”來滋事搗亂,大家還弄來了4個滅火器,以備不時之需。可火災還在昨日凌晨發生了,4個滅火器都還沒來得及派上用場。其中兩個還在火災中爆炸了。
調查
通報中稱,平度警方迅速趕赴現場勘查,現已立案偵查。平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組織精幹力量,從速破案,依法嚴辦。[2]
公安機關 立案偵查
昨天,平度市官方微博“平度發布”稱,21日1時50分,該市鳳台街道朝陽路杜家疃村路段上該村村民臨時搭建的一處簡易帳篷起火,2時30分左右火被撲滅,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住在帳篷內的1人死亡、3人燒傷。其中,死者62歲,曾患中風,行動遲緩。傷者已送往醫院救治。傷亡村民系杜家疃村不同意該村委土地收益分配辦法的個別村民。
平度村主任曾承諾不賣地
記者調查發現,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承建商崔連某還以製片人身份拍攝過一部反映當地新農村建設成就的影片,另一名嫌疑人村主任杜群某則曾向村名們承諾絕不賣一分一厘土地。
搶屍
2014年3月22日2時55分,約200名防暴警察(村民目測)持盾牌趕到昨晨1點多起火的帳篷現場,將平度鳳台街道辦杜家疃村村民耿福林的遺體搶走。耿福林是看守被開發商圈占土地,阻止開發商施工的村民,昨晨被燒死。被開發商圈占的是130多畝可耕地 。
當地存在征地矛盾
據現場民眾反映,杜家疃村自去年以來就存在因征地引起的矛盾。杜家疃村與鄰村東關村的村民共有130多畝地。據村民介紹,從13年9月份開始,這塊地就開始圍上圍擋,對方說是政府行為,但是拿不出任何手續。村民阻撓施工,雙方多次發生衝突,不少村民家玻璃被砸,轎車被砍、被砸,家中被扔爆炸物,報警無果。村民們多次找到村委會、街道辦、市政府反映情況,但同樣無果。從14年3月5日,村民們自發輪換守在工地入口,阻止施工車輛進入施工,維護自身權利。3月8日,村民在工地入口附近搭了個20平米的帳篷,每晚有人住在這裡。
15日,6輛轎車拉了20多名年輕男子來到施工地門口,恐嚇守地村民不要再阻撓施工,村民們持鐵杴等農具將其趕走。21日凌晨,守地村民的帳篷起火。
調查結果
案件發生後,各級領導高度重視,迅速調集精幹力量展開偵查工作。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經過4晝夜的連續奮戰,於14年3月25日成功偵破此案。
查明,3月21日凌晨,李某、李顯某、柴培某、劉長某4人受王月某指使(均為平度人),竄至現場實施縱火後逃跑。王月某是受崔連某(貴和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系開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和杜群某(杜家疃村主任)的指使實施犯罪。
2014年3月26日,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 。
案件審理
開庭審理
平度征地縱火案將於2014年8月20日上午9時在青島市看守所(普東)第八法庭公開審理。
本案原定於2014年7月20日左右開庭,由於一受害人的傷情鑑定由二級輕傷改為重傷,另一位受害人輕微傷改為輕傷,需重新審理,故推遲一個月。
2014年8月20日,致守地農民1死3傷的平度3·21縱火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設在青島市看守所內的法庭開庭,7名被告被訴放火罪和尋釁滋事罪。前罪涉3·21案,後罪(無杜群山、崔連國)涉別村拆遷。七名被告分別為杜家疃村村委會主任杜群山、貴和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開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崔連國、王月福、李青、劉長偉、李顯光和柴培濤。
根據起訴狀,2014年3月初,山東省平度市鳳台街道辦事處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對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方案不滿,在位於杜家疃村南、由青島成元天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開元城·開元御景”項目施工工地南側搭建帳篷,晝夜由多名村民輪流看守,以阻止施工。為了解決村民阻止施工的問題,3月中旬一天,被告人杜群山與崔連國共謀由崔連國找人對阻止工地施工的村民進行恐嚇,最後引發“縱火”事件。
雙方達成諒解
2014年8月22日,案件第三天開庭審理出現戲劇化轉折,死者家屬與兩名被告人達成諒解,希望法庭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崔連國所在的吳家疃村53人也聯名求情,稱崔連國樂於助人。
涉嫌罪名
平度市鳳台街道辦事處杜家疃村村委會主任杜群山和平度市經濟開發區吳家疃村村委會主任、青島貴和置業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崔連國被指控放火罪,有前科的王月福、李青等4人和家具廠員工劉長偉被指控放火罪和尋釁滋事罪。
案件宣判
2015年3月19日上午,案件在青島市中院普東第八審判庭公開宣判。王月福被判死刑,杜群山、李青被判無期,其餘四人均被判有期徒刑。王月福當庭提出抗訴。
法院認為,在放火共同犯罪中,王月福等七人均系主犯,其中,王月福的地位、作用最為突出。在尋釁滋事共同犯罪中,王月福是地位、作用最為突出的主犯。
宣判後,被告人王月福、崔連國當庭提出抗訴。其餘五名被告人表示回去考慮下再決定是否抗訴。
二審宣判
2016年2月1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2014年山東平度“3·21”縱火案作出二審判決。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式合法,裁定駁回各抗訴人的抗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審對抗訴人王月福以放火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抗訴人杜群山以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抗訴人李青撤銷假釋,以放火罪、尋釁滋事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800元。
法院對其他四名抗訴人也維持原判,分別判處6年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問責意見
2014年3月21日,平度市鳳台街道杜家疃村發生縱火案件,致一死三傷。事件發生後,山東省紀委和青島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在查清事實、依法嚴懲縱火嫌犯的同時,進一步查清事件中暴露出的個別基層領導幹部漠視民眾合理訴求及工作失職等問題。省、市紀委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起因、民眾訴求和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等方面進行了認真調查核實。經過二十多天深入細緻的調查取證,聯合調查組形成了平度市“3·21”事件調查情況報告及對有關人員問責的意見,按照相關程式和規定,對平度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鳳台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等12名相關責任人追究黨紀政紀責任,處理意見已於4月底落實到位。具體是:
1、平度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牛潤之,作為市委、市政府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對該村村民上訪問題不重視、不過問,對事件發生負領導責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平度市政府副市長、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劉玉明,作為市政府分管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的領導,對該村村民上訪問題重視不夠,督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宣傳解釋相關政策不到位,對事件發生負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鳳台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付強,對該村集體資產收益內部分配問題決策不當,未認真落實對該村的信訪重點督辦函,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鳳台街道辦事處主任呂中科(無黨派),未能正確履行職責,工作方法簡單,致使矛盾逐步升級,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5、鳳台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兼杜家疃村所在管區書記顧秀軍,對該村上訪問題重視不夠,化解矛盾措施不力、方法不當,負有直接責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6、鳳台街道辦事處人大工作辦公室主任李升龍,作為分管信訪工作領導,對該村上訪問題重視不夠,化解矛盾工作不得力,負有直接責任,給予黨內嚴重警告。
7、鳳台街道紀工委書記修林武,未監督有關人員妥善解決該村上訪問題,負有監督責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8、香店派出所所長林書旭,對該村村民阻攔施工等治安隱患,未能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9、香店派出所杜家疃村管片負責人李廣忠,對於該村村民阻攔施工等治安隱患,未能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0、平度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科員袁延斌(2006年時任平度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估價管理所副所長),作為土地徵收工作的業務科負責人,未能甄別《放棄聽證證明》中民眾代表的虛假簽名問題,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1、平度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民眾工作部副部長、信訪局局長李景軍,對該村村民上訪問題不重視、不過問,構成失職錯誤,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2、平度市信訪局副局長姜東興,對該村村民上訪問題不重視,對涉及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等敏感上訪問題未能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見建議,構成失職錯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青島市紀委要求,平度市委、市政府要從“3·21”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法紀意識,特別是在涉及土地徵用等問題上要堅持科學辦事、民主辦事、依法辦事,進一步站穩民眾立場,走好民眾路線,做好民眾工作,保障好民眾的合法權益,實現國家、集體和民眾個人利益的有機統一,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專家評價
三農問題研究專家中央黨校研究員曾業松認為,一些地方打著“公共利益”旗號隨意征地,動輒廢除農民的30年承包經營契約,把農民從土地上趕出去。征地的公共利益不明,信息不透明,隨意圈占耕地的現象就很難以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