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
2012年3月16日晚9時許,在羅山縣縣城中心行政路梅灣路口,一輛高速行駛的轎車與一輛機車相撞後,將機車車主捲入車輪下。“太殘忍了,司機撞倒機車車主後,不知是沒看見還是故意,拖著傷者又行駛數十米後才停車”一名目擊者說,肇事者下車後,並未查看機車車主的傷勢,也未對傷者進行施救,而是棄車快速逃離現場。
附近民眾目睹此事後,急忙撥打電話報警。見機車車主被碾壓在車輪下,現場數名民眾合力抬起肇事車,將傷者救出。120隨後趕到現場,因傷勢太重,機車車主不治身亡。
18日,從信陽市羅山縣公安局獲悉,肇事的余某已經被刑事拘留。但對其血液的酒精測試結果,尚需一日後才能揭曉。
調查
路過事發地的羅山縣公安局幹部李嶺立即向縣公安局政委王麗匯報此事。王麗獲悉後,緊急部署,一方面通知各路段民警在縣城各個路口布控,查找肇事者。另一方面,根據現場肇事車車牌號查詢肇事車信息。
經過查詢車牌號得知,該車為羅山縣建設局質監站的公車,當晚縣建設局質監站負責人余某駕駛該車外出未歸。民警根據現場目擊民眾對肇事者的描述,初步鎖定余某很有可能為肇事者,遂立即驅車趕往余某家中。為防止肇事者再次逃跑,民警在余某家附近沿路布控。
趕到余某家後,該縣建設局領導進入余某家中與其談話,敦促其投案。警燈在余家門口閃爍18分鐘後,余走出家門,上了警車,承認了自己當晚駕駛單位公車與一輛機車相撞的事實。目前余某已經被刑事拘留。但對其血液的酒精測試結果,尚需一日後才能揭曉。